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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仁怀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仁怀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社会有关人士: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往届大学毕业生、在我市农村中小学工作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认定权限: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以下几项界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完成。

  2.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即: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不含自考学历和函授学历)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如下:

  (1)修学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

  (2)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

  (3)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上述三项缺一不可。

  3.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8年3月21日—3月31日)

  1.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准备学历(学历档案)、普通话、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网上报名(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申报人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现场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双面打印,有照片的页面须彩色打印)。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5月1日—5月25日8:30—17:00,双休日除外)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与网上报名同底1寸彩色卡片照2张(22mm×33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

  2.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二份;

  3.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附档案)、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2014年起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此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好基本信息,现场确认时签章后再去体检)。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此表在附件中下载)。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有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

  (四)体检(2018年5月28日—6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前)

  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时间:5月28日—5月29日

  2.申报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时间:5月30日—6月1日

  3.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仁怀市中医院社会服务部体检,体检必须在每个工作日早上9点半前空腹进行,迟到当天不能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由仁怀市中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22日)

  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申报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请记好自己的报名号、密码、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精神,申请人须持近五年内(即2013年3月1日起至今)取得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申请认定。

  (三)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四)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繁杂,相关信息尽可能在“中国酒都(http://www.rh.gov.cn/)”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1—22228744

  附件:

  1. 附件1:遵教办人[2018]34号(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贵州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等电子文本(压缩包).zip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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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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