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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徐州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50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70名、幼儿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1、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大专学历须为全日制;
  3、2018年免费男幼儿教师岗位限沛县生源;其余岗位不限户籍;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符合应聘岗位中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六)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pxhrss.gov.cn
  考生也可登录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查询报名入口。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10日–16日9:00–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10日–17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4月10日–18日9:00–17:00。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4月10日–19日9:00–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10日–20日9:00–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方式: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对外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不能开考的岗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对照条件在原报名网址重新报考其他岗位(网上重新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14:00--17: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7日–28日,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幼儿教师、音乐、美术、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
  (一)笔试
  笔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不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为相应学科专业内容(约占6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约占40%)。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共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专学历及非全日制学历应聘者不需提供学位证(下同);(3)应聘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运动员证书,同时省级及以上专业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体育部门批准入队、退队证明,解放军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进入专业队的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55)的沛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复审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资格复审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专业技能测试
  ①测试范围:幼儿教师、音乐、美术、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②测试办法: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③参加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幼儿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时间15分钟。
  武术教练员岗位:①竖叉(左右腿前后纵劈叉,以差的腿计算)(10分);②正踢腿(10分);③旋风腿360度(10分);④旋子转体360度(10分);⑤踺子小翻(15分);⑥助跑侧空翻(5分);⑦拳术一项(从长拳、南拳中任选一项,长拳、南拳时间不少于1分20秒)(20分);⑧器械一项(从刀、剑中任选一项,时间不少于1分20秒)(20分)。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
击剑教练员岗位:①步法组合(15分);②进攻(25分);③复杂进攻(20分);④防守还击(20分);⑤抢攻(20分)。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沛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沛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教育局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拟聘用单位及岗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现场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8867373
  沛县教育局    0516—89618362
  监督电话:   0516—6886732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附件:江苏徐州沛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8沛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简介表.xls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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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2024年河北省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招聘数量

2024年河北省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2300名,涉及28个县,各设岗县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详见《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坚持与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相结合,与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相结合,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相结合原则。

(二)各设岗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1日后出生),且未就业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根据设岗县要求,应聘《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中带“★”号的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2024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在签订《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为小学全科;其他小学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聘相应岗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学科并依照上述(1)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四、优惠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的应届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招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2024年6月24日在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向社会公布河北省“特岗计划”岗位需求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做好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宣传,发布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网上报名

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是唯一的河北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网站,该网站“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将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及时公布所有招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2)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以下要求上传资料。

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

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版图片。对于2024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图片。

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的本人户籍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的电子版图片;毕业证书信息不能证明是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是师范类专业的,可由就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上传电子版图片。

上述图片,必须边框完整,无变形,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过度曝光,JPG格式,不大于1MB。

(3)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招聘期间,各设岗县特岗招聘咨询联系方式可在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通知通告”中查询。

(5)特岗教师招聘全程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相关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8:00。

2.资格审查的组织。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核,在省教育厅和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设岗县要严格资格审查条件、程序,应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审查机构,建立审核人和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审核机制,依据招聘条件,认真查验应聘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证书或证明材料,并须在2日内给出审核结果。

3.资格审查的要求。各设岗县须在7月3日9:00前完成全部应聘人员的首次审查。7月3日12:00前,因信息填写错误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信息不能更改。

(四)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笔试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各设岗市教育局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3.笔试考点设置。笔试考点由各设岗县所在市统一设置。各设岗市教育局务必于7月4日9:00前将本市考点及考场设置情况报省教育厅。

4.笔试准考证打印。7月11日-7月13日,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加分材料的提交及核查。7月13日下午14:00-16:00在笔试考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交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应聘人员,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设岗市教育局对原件和复印件核查无误后,原件本人带回,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各市汇总后笔试送卷时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查。

6.笔试成绩查询。7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填写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7月24日12:00前,将复核申请表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hbtgzp@mail.hebtu.edu.cn邮箱,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7月14日上午11:45-12:00。

2.综合素质测试为闭卷考试,测试题均为选择题,应聘人员须每题必答。测试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将作为面试参考。

(六)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及现场资格复查

1.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和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设岗县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确定。对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调剂;如拟参加面试人员确定时,最后1名有2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于7月30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查询本人是否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查。面试前,由设岗县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主要审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原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拟参加面试人员,查验户籍(生源)是河北籍的证明材料,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查验证件、证书和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时间。8月3日至8月5日,具体面试时间由各设岗县确定,报所在市教育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方式提前咨询面试事宜。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由设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在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面试期间,由设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县教育局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员

1.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2.如拟聘人员最后1名出现有2人或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面试成绩、本地生源、有在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从教2年以上经历、有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经历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人员六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的,由设岗县对上述条件相同应聘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3.特岗教师拟聘人数达不到设岗县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由省教育厅在设岗市内其他设岗县相同岗位服从调剂的落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上述六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调剂。

4.8月8日,各市教育局要按省教育厅要求,将本市各设岗县拟聘人选、落聘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面试未报到人员等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5.8月16日前,省教育厅将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向社会公示全省拟聘特岗教师名单。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培训形式由设岗县教育局确定。培训工作须于秋季开学前完成,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按时上岗。

(十一)签订聘用协议

8月31日前,设岗县人民政府与特岗教师拟聘人选签订《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一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统一派遣。设岗学校要做好特岗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特岗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取消其聘用资格。设岗县可依据聘用协议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招聘要求

(一)笔试、面试和录取有关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9〕13号)文件执行。

(二)设岗县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于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设岗县教育局书面告知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三)省级负责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和笔试等相关工作费用,不足部分由市级负责,县级负责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费用。

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考核

1.设岗县对在聘用期内的特岗教师实行协议管理。依据《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中规定的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设岗县教育局和设岗学校对特岗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2024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包括经省教育厅批准招聘的市级地方特岗教师),确保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

3.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二)工资及待遇保障

1.“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4年招聘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4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补助经费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特岗教师工资性收入高于中央补助经费标准的,其高出部分由设岗县人民政府承担。设岗县负责统筹安排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含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

2.设岗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工资津贴、绩效奖励、各类补贴补助、社会保障、公积金缴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各方面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户档管理

服务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培训管理

设岗县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五)监督管理

各地要严格开展“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重点督查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县,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核减或取消其设岗名额。

八、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23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冀教师〔2012〕3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设岗县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对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应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招聘要诚实守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

1.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报名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

2.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

3.签订了特岗教师聘用协议书,未履行协议的。

(二)常见问题详见河北教师教育网《河北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

2.河北省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3.河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9日

广州广外2024年8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语〔2010〕5号)的文件精神,现按计划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社会其他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港澳台居民请使用居住证或通行证报考)。

注意:考生不得同时在两个测试站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已缴测试费不予退还。

二、测试日期

8月24日、25日

注意:

1.国家语委近日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2.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与2023年8月份发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以下称“《新版纲要》”),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等主要内容均有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考试资料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栏将陆续更新,请关注我站微信公众号“广外普通话测试”查看)

三、报名时间

6月24日9:00开始(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四、缴费时间

8月17日9:00-19日24:00(如有变动,以我站微信公众号推文通知为准)

注意:

1.已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本次报名作废    

五、考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

第七教学楼4楼(考生须从北门进入,其他门无法进入,第七教学距离北门20米) 

六、报考流程

(一)进入报名程序:

方法一:搜索微信关注“广外普通话测试”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站微信公众号(考试相关通知、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事宜),从公众号菜单进入“师圈” 

方法二:搜索“师圈”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入报名程序 

(二)填写信息与考试报名:

1.在“师圈”页面下方的“考试”栏,点击“个人信息”,填入考生信息,并点击“保存信息”。(注意:证件号码不可以出现符号!个人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考试或证书内容有误后果自负!考生无需提交照片,自行提交的照片无效,一律在考试现场进行免费拍照)

2.考试报名:

1)返回“首页”–“正在报名”;

2)核对信息并点击“确认”(个人信息错误导致不能考试或证书内容有误后果自负);

3)点击进入对应的测试站,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报名任务,最后点击“报名”。

(三)缴费及确认

成功报名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普通话测试费,缴费采用手机微信线上缴费。社会人员报名费50元/人。       

缴费流程:

1.考生在缴费期间重新进入“师圈”页面下方的“考试”栏,点击“报名记录”,选择对应报考场次的报名记录,点击“查看详情”,点击右上角“缴费/提交缴费单号”

2.长按缴费页面下方的微信支付二维码保存至相册。打开微信,点击左上方“扫一扫”,在右上角的“相册”中选中并打开上述下载的二维码并按要求金额付款。扫码后出现以下界面,填好个人信息(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点击“填好个人信息后,点此获取费用信息”,点击“去支付”后再次确认个人信息无误(一定要确保师圈填写的证件号码与缴费时填写的证件号码一致,否则将无法确认缴费!),点击“确认抬头无误”,务必选择微信支付后确认支付。

3.返回微信首页,进入微信支付—查看账单详情,将支付的单号复制并粘贴到“师圈”小程序的“单号”输入框,填入金额50,最后点击“缴费确认”。      

七、准考证查看

打开小程序“师圈”,点击“考试”——“报名记录”,选择相应考试日期的任务进入“查看详情”,点击右上角的“准考证”即可看到电子准考证。(照片考试现场免费拍,为保证照片效果,请考生避免穿纯白色和浅色衣服) 

注意:考试当天的具体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可更改,考生请在考前1-3天在准考证上查询。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和考场参加测试,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签到,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因错过测试时间、测试考场而缺考不安排补考,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八、成绩查看证书发放

考生在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约30天后,可登陆“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任意两项)查询本人成绩,或者在“师圈”小程序中查询成绩。

参加社会专场考试的考生在查询到测试成绩后与证书编号后,需要邮寄证书的,可在证书到达我站后,进入“师圈”小程序→考试→成绩查询→申请快递证书,填写快递信息,快递费不填,然后“提交收件信息”。参加校内专场考试的本校考生则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详情请关注我站公众号考试后发布的校内专场证书领取通知!        

九、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通知会通过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公众号并留意相关推文信息。
2.考试当天,考生需出示电子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不可以使用)。考生需自备饮用水。
3.考生需在最新一次测试的成绩公布后方可再次报考。此外,考生也不得同时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记录,不予安排考试,已缴测试费不予退还。
4.个人信息、考试日期等,考生报名提交后无法再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对、合理安排,报名后存在信息有误、不能参加考试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已缴测试费不予退还。
5.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已报名不缴费或超时未缴费者将不得参加本测试站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
6.考试当天,考生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与身份证信息验证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将现场免费采集相片,并用于印制普通话等级证书,为保证照片效果,请考生避免穿纯白色和浅色衣服。
7.普通话测试纸质证书由国家语委印制,制证流程复杂,考生报名时务必核对好个人信息,信息有误则无法修改。2022年始我站将不再受理纸质版普通话等级证书补办,考生可以使用电子版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甘肃兰州市2024年第三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为规范、有序做好兰州市2024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测试安排

2.在线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指定报名时间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自主选择测试日期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用于打印准考证,要求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自拍照、生活照等),JPG格式,小于1M(390×567像素)。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如报名人数较多,在线报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满额。满额后,系统不再显示测试任务,不再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提前注册,做好准备。

测试站在报名当天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请按要求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信息修改或照片上传。

3.线上缴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在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lanzhou.gov.cn/)或微信公众号“兰州微教育”查看有关通知,查询报名测试费缴款码,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页面或打开微信、支付宝“甘肃非税”小程序进行缴款,同时也可在省内任一代理银行柜台进行缴款,报名测试费60元。

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查询报名情况,并按期自行打印准考证(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现场测试

应试人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参加测试,超过30分钟未报到的,视为弃考。身份证丢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兰州市成人(职业)教育中心4楼(城关区农民巷118号)

1.采集照片要求

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由测试站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面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挡双耳和眉毛、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漂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2.遵守考场纪律

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作弊及替考,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由省级测试机构或国家测试机构认定发布,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之内发布,一级甲等顺延15个工作日,应试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纸质证书自测试结束50个工作日之后,凭准考证和领取人身份证到测试地点领取(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延长)。

领证时间:每周周四、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测试名额均向社会开放并实行在线报名,测试站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组织培训、代理报名、内部报名等工作。请报考人员登录本通知内的报名网址自行报名,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防范意识。

2.报名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在当次测试成绩发布前,无法再次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将按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3.《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明确,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明确,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兰州微教育”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受到突发情况影响,或将调整测试安排并另行通知。

6.如有其他问题,可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Lz8239702@163.com咨询,或致电0931-8239702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要求,全国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版)》,测试试卷已同步进行更新,请广大考生在测试前按照新版测试大纲内容认真备考。
报名须先注册账号。请考生在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开始前进入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注册账号(请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极速模式)后及时完善个人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报名渠道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
http://bm.cltt.org/#/index
(注册登陆后,进入报名入口,选择“湖南”入口,仔细阅读《湖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介绍》后,点击“我要报名”)
图片
时间安排表
考生须知
1.  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测,测试费不予退还。
2.  考生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认真核对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完成网上缴费(系统不支持识别二维码支付,仅支持微信“扫一扫”功能进行在线支付,建议使用电脑进行在线报名!)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可于测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3. 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为50元/人,考生如需发票,请于测试报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至省语测中心办公楼303财务部开具。
4. 为满足社会考生报考需求,我中心现设有五个考点(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考点、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小学考点、长沙市芙蓉区火星小学考点、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师范附属特立小学考点、湖南开放大学考点),请考生报名时注意区分五个考点地址,测试地点以最终打印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5.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请于测试日当天指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意: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三个月及以上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证明后方可参测!过期、消磁、临时及电子身份证均无法参加测试!)及准考证到报考测试站(点)参加测试(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现场采集),未自行打印准考证及逾期未到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6.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到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1-F06窗口(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领取证书(含我中心及其余四个考点)。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打印,证书遗失不予补办。请尽快领取,并妥善保管!为避免跑空,您可在领取证书前先致电0731-82213032、0731-82213033 、0731-82213082咨询您的证书是否已经可以领取。
7. 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还将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8. 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9. 证书邮寄请关注“湖南邮政速递”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13307319016。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考核招聘教师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计划公开考核招聘3名物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基本情况

学校地处绵阳市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是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于1740年(清乾隆5年),是绵阳市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学校,宋代文豪欧阳修诞生于此。

学校被教育部、省、市表彰为“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全国优秀示范基地”“全国优秀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四川省射击训练基地”“绵阳市义务教育质量先进单位”。

学校是“新加坡公派留学学校”“德国歌德学院项目联系学校”“中美千校携手”合作学校,俄罗斯、乌克兰留学直通学校,西安交大少年班直升学校。跳绳队获得全国跳绳比赛特等奖;射击、赛艇、皮划艇在省级赛中均获得优异成绩;文艺汇演多次获得省市特等奖。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愿意在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服务5年以上;

5.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17:00。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网上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17:00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526394402@qq.com:

①《报名审核表》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公费师范生协议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⑤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3)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未接到考核通知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2.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8日

地点: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绵阳市警钟街78号)

考核报到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材料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其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9日

地点: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绵阳市警钟街78号)

2.考核

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每科100分;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综合考察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符合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聘用前送交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

我校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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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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