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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雅安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学历标准

  根据《教师法》和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专业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应届学生在未毕业时可以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要由学校教务处出具能正常毕业的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并合格。

(一)教师资格考试

  1.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

  即参加四川省自考办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非师范教育类学历者,在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前须参加相应类别(A、B两类)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自学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参加A类考试;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参加B类考试。

  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在2019年底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从2016年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2.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考)

  凡2015 年及以前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以及虽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但在2019年及以前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均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和面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1)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 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3 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2)面试要求

  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面试科目确定。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国家未统一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题,根据申报情况,由我省自主命题,学科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3)考试实施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暂定一年一次。从2019年起,笔试每年举行2次,3月、11月各举行一次,5月、次年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笔试和面试考生均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携带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具体报名考试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当次报名考试文件。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在其他省份(必须符合其他省份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部分或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剩余的笔试科目和面试。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教育厅确定我省面试成绩合格线。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普通话水平考试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在雅安市可以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全市设有三个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雅安市语委办(测试机站设在雅安电大内,雨城区上坝路)、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农业大学。雅安市语委办测试站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详情见“雅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

  参加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板书设计的能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学科专家评审组采取试讲、借班上课、答辩等形式对申请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检测。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合格者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不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

三、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医院由雅安市教育局指定。雅安市教育局确定的体检医院为: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育才路)。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认定权限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是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1.雅安市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和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认定。

  2.雅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除上述机构外,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任何单位、部门、学校均无权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限

  教师资格认定非日常性工作,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每年春秋两季各集中受理一次。每年4-6月和9-11月为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时段。认定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集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程序进行。雅安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将通过雅安教育网、雅安之窗和公文通知等形式,提前就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安排进行公告。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依据为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具体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次260元,其中自学考试费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试200元。

  2.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七、办理程序

  1.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者2015年及以前参加自学考试已获得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明。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生均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携带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具体报名考试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当次报名考试文件。

  2.取得普通话水平合格证明

  申请者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并合格。

  3.取得体检证明

  申请者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合格。

  4.网上申报、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学历证、身份证、《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者在通过现场确认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庚即分科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范围、要求、时间、地点将同步公示在雅安市教育局网站、雅安之窗公示栏上,并将测试时间、地点通知申请者本人。

  6.颁发证书

  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合格者于考试后一个月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雅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教师认定考编群:558234573

  附件:/UploadFiles/2018/3/20180326171940036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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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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