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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淮阴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年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区教育局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16:00)之前为淮安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淮阴区的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6.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单位代码:033,岗位代码为:01-05),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区教育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4月18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5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0517-83668563。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 2018年5月5日上午
  9:00-11: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专业素质》
  3.笔试地点及要求: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50分以上(含)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中国淮阴网(http://www.zghy.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区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区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②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③报考男幼师岗位(单位代码:027,岗位代码:01)的人员,须提供2013年与淮安市教育局、淮阴区教育局、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签订的协议书。④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淮阴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033,岗位代码为:01-05)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和答辩;报考其他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由备课和面试两部分组成,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地点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长为60分钟。②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答辩或特长展示,试讲是指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件进行模拟上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面试内容为试讲和专业素养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特长展示。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中国淮阴网公布。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4);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中国淮阴网(http://www.zgh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区教育局咨询:0517-84936311。如有疑问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5986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31026;
  本公告由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18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档案托管证明.doc

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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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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