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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安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咸安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遴选)12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遴选)岗位(124个)

  (一)高中教师(14名,其中对外遴选4名):语文2人、英语3人,数学5人,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各1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各对外遴选1人。

  (二)初中教师(30名):语文10名,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生物、历史、地理各1名。

  (三)小学教师72名:

  1.农村小学(50名):语文11名,数学13名,英语、体育各5名,音乐、美术各6名,信息技术4名;

  2.城区小学(22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音乐5名,体育4名,美术4名。

  3.幼儿园教师(5名)。

  4.特殊教育教师(3名):康复、培智、体育教师各1名。

  三、招聘(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四)高中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城区小学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二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农村小学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英语岗位报名人员要求第二外语为日语。

  (五)咸宁高中公开遴选岗位报名人员应为县级一中或省市重点高中学校优秀教师。

  (六)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参加咸宁高中公开遴选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院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低学段招聘岗位);特教康复治疗岗位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应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应届毕业生截至2018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咸安区在职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遴选)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咸安区公务员局一楼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715-8322025 8327393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提交3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5.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7日—4月28日到咸安区公务员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须达到3:1;若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将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到紧缺学科并向考生公告。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类别:根据岗位特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类别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D类),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凭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5分。

  咸宁高中公开遴选岗位免笔试。

  2.资格复审

  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审核入围人数1:3比例(咸高公开遴选岗位不低于2:1;农村学校语文、数学、英语2:1;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2: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咸安区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在校毕业生证明。

  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咸高公开遴选岗位不低于2:1;农村学校语文、数学、英语2:1;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2: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面试以说课方式为主进行。各学科备课时间为40分钟。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文化学科报考人员面试方式为说课,课题临时抽签确定,说课时间6分钟以内。

  (2)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说课占4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说课课题临时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时间8分钟以内,说课5分钟以内。

  (3)幼师岗位说课时间6分钟以内,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三选二)7分钟以内。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4)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培智说课8分钟以内,特殊教育技能测试10分钟以内;体育教师参照义务教育体育教师考核;康复治疗教师考核相应医疗康复技能。

  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位考官的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面试以咸宁市现行使用教材中某一课或某一章节为选题。

  各学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电话通知,面试费用50元/人。

  (三)体格检查与考察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1.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四)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未参加教育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须在5月份到咸安区所属学校进行为期1个月的教学实习)。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都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8322025

  附件:2018年咸安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咸安区教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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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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