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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2018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徐州2018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及户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之间出生)。不限户籍。

  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报名者报考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xedz.gov.cn)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访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由“2018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网站。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29日9:00—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4月23日—5月2日9:00—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24日9:00—5月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初审、解释工作。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对照条件在原报名网址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3日9:00-16: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为减轻特困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5日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12B26办公室。

  5.打印笔试准考证:5月5日—5月6日,应聘人员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南校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需自备档案袋,填写好档案封面(见附件2),按封面所列材料的顺序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反正面)分别放入档案袋中。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前单面复印。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复审把关工作。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陈述申辩。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4:00—16:00(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南校区)。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形式主要为微型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成绩80分,答辩20分。面试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微型课: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省略学生活动环节)。现场答辩(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微型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微型课成绩还相同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微型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微型课成绩还相同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微型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微型课成绩还相同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考务技术咨询电话:87796723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咨询电话: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纪检监督电话:87936502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83732198

  附件:1.2018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18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材料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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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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