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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东明县2018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菏泽东明县2018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精神,按照东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共招聘教师510名,现将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

     (六)教师资格证书中认定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七)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除小学数学I定向岗位外)岗位,须为东明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一方为东明县户籍;

     (八)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6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7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2018年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或西藏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我市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21日9:00—4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mzf.gov.cn(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查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6:00

    东明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24日16:00前及时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联系(电话:0530-722828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4月26日开始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网上缴费后,在现场资格审查采集信息时,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退考务费。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4月27日—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东明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

     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对网上报名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笔试准考证;

     4.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除小学数学I定向岗位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另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6.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7.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3、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岗位+姓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西藏生源需提供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现场采集照片、指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虚假资料,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采取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岗位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政审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知》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教师招聘栏目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30-7228280(教育局)手机:15275009086

     0530-6259935(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1.附件1: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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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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