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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18年上半年NTCE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学段及学科
  目前,NTCE开考五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含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学科分类如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社会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9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50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物理(初级中学)
346
 
5
化学(初级中学)
347
 
6
生物(初级中学)
348
 
7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349
 
8
历史(初级中学)
350
 
9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0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1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2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3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4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5
科学(初级中学)
357
 
16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359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物理(高级中学)
446
 
5
化学(高级中学)
447
 
6
生物(高级中学)
448
 
7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8
历史(高级中学)
450
 
9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0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1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2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3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4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15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459
 
(五)
中职
 
 
1
农林牧渔类
D01
 
2
资源环境类
D02
 
3
能源与新能源类
D03
 
4
土木水利类
D04
 
5
加工制造类
D05
 
6
石油化工类
D06
 
7
轻纺食品类
D07
 
8
交通运输类
D08
 
9
信息技术类
D09
 
10
医药卫生类
D10
 
11
休闲保健类
D11
 
12
财经商贸类
D12
 
13
旅游服务类
D13
 
14
文化艺术类
D14
 
15
体育与健身类
D15
 
16
教育类
D16
 
17
司法服务类
D17
 
18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D18
 
19
文化课类
D19
 
20
其他
D20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其它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5.报考面试的先决条件: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三)报名日程安排及考试收费标准
  2018年上半年NTCE面试注册报名日期为4月19-22日17时;审核确认日期为4月19-23日17时;缴费确认日截止期为4月25日24时。
  NTCE面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280元/人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7] 840号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www.ntce.cn)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现场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面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甘肃参加2018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未在甘肃参加2018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科→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前往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http://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面试报名前,考生不必(若考生在甘肃参加了2018年上半年笔试,可继续用笔试报名时注册的账号密码)或必须(若考生未在甘肃参加2018年上半年笔试)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甘肃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考生一律选择兰州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现场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不得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步,审核。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本人学历证明(或在籍学习证明<附样本>)、身份证及户口本(非在校生)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还需带工作单位证明),前往填报时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接受现场审核,办理报考信息签字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并按自动放弃报考处理。如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填报信息无效。
  第五步,缴费。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附面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及在线支付银行列表)。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3.面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 甘肃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4.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11
华夏银行
2
建设银行
12
交通银行
3
工商银行
13
浦发银行
4
平安银行
14
光大银行
5
民生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6
兴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7
农业银行
17
中信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18
中国银行
9
北京银行
19
上海银行
10
邮政银行
20
银联支付

 

    5.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区代码
考区名称
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地址
咨询电话
6201
兰州市
市招考办(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0931-8344450
6202
嘉峪关市
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
0937-6226224
6203
金昌市
市招考办(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0935-8212043
6204
白银市
市招考办(白银区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
0943-8221510
6205
天水市
市招考办(秦州区建设路74-2号)
0938-8222238
6221
酒泉市
市招考办(肃州区市政大厦15楼)
0937-2614220
6222
张掖市
市自考办(甘州区南环路644号)
0936-8228753
6223
武威市
市自考办(武威市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602室)
0935-2213464
6224
定西市
市招考办(安定区公园路21号)
0932-8227572
6226
陇南市
市招考办(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C1广电大厦15楼)
报名审核地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陇南分校(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火车站前广场西北角)
0939-8232098
6227
平凉市
市教育考试中心(崆峒区红旗街191号)
0933-8213707
6228
庆阳市
市自考办(西峰区陇东大道零号庆阳六中西侧)
0934-8684150
6229
临夏州
州自考办(临夏市西关路4号)
0930-6219937
6230
甘南州
州自考办(合作市腾志街119号)
0941-8213447

    6.在籍学习证明(样本)

在 籍 学 习 证 明

 
    学生            ,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系我校(院)                专业  师范类/非师范类 全日制(普通/职业)教育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籍    年级学生,该生于       年    月入学,学制       年。若该生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          年     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学校)
                                           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 本证明仅供招生计划内在校学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 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其他部门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问题由考生及所在学校负责。
4.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五)中职学段考生的报名
  中职学段中,文化课类考生(除心理健康教育目科)跟其他学段考生一样仍按所属考区报名,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类考生一律按兰州考区网上报名,到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凡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考生网上填报到兰州以外考区的,相应考区不予审核通过。
(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的报名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中,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类考生一律按兰州考区网上报名,到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凡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网上填报到兰州以外考区的,相应考区不予审核通过。
二、获取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8年5月14-1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2018年上半年NTCE面试日期为2018年5月19-20日,每生考前备课和正式考试时间各为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以本人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四、查询成绩
  2018年6月1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www.ntce.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通过“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凭该证书即可到属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管理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手续,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提交申请。申报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县级教育局办理,申报中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市级教育局办理。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重要提示
  1. 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NTCE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
  2.考生必须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亲自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并现场签字确认。
  3. 甘肃考区NTCE面试报名现场审核项目包括核验并确认考生身份、报考信息、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投机报考的考生,后果自负(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明将做无效处理)。
  4.对于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的考生,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5.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NTCE考试的其它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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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宁津县2024年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精神,现将202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局(含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0级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员);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和退役复学的2024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因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参军入伍等原因暂缓履约的2020级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本次选岗。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聘用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⑶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 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我县共提供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24个,具体就业单位和专业计划数见附件1。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ningjin.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和个人信息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报名表和所需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到邮箱njjyjzgk@dz.shandong.cn,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招聘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岗位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 面试

(一)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地点:宁津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线下“试讲”方式,具体流程详见5月20日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设定最低资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五、 考察

宁津县教体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按规定依程序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六、 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七、 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津县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体局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公费师范生就业平台完成网上签约。受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八、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解约、违约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5426812。

附件:

1、202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2、202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

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1个,招聘计划75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0日以前取得。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0日12:00-5月23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12:00—5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5月20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5月20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须电话联系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1.时间和地点。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6)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或奖学金证书(应注明获奖等次)。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不含面试当天)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本次招聘参加烟台市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人以下的,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并在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面试的方式为试讲,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4:6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

4.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签约。

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体检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芝罘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6226789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

附件:

1.2024年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3.《个人无业承诺书》(式样).doc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衢州市衢江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教师共计12名。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中职电子商务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暂不作要求;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相应教师岗位,但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予以延长,两年内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报考中职电子商务教师岗位的人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五)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专业要求见附件1。

(六)学历要求:

1.在2024年5月23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高中及中职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2年9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中小学储备员额教师不作学位要求。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9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

暂未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学历学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3.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历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七)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22年9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和中小学储备员额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现为衢江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3日17:00。

2.报名地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513102321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于我区在编岗位与编外岗位(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幼儿园等3个岗位)的招考同步进行,在同时符合在编岗位和编外岗位报考条件的情况下,选报在编教师岗位的可以兼报同一学科的编外教师岗位。选报在编岗位的,才可以兼报编外岗位,反之无法兼报。

有意兼报的报名者(以下简称“兼报者”),请在“报考岗位类别”中选择“在编岗位”,然后在“是否兼报编外岗位”栏选择“是”,最后选择意向中的在编岗位,无需(报名系统中也不支持)再选择兼报的编外岗位,但无对应同类条件编外岗位的兼报意见无效。无意兼报的报名者请在“是否兼报编外岗位”栏选择“否”。

因两个类别的招考在同一报名系统中同时报名,并同期组织笔试、面试,且兼报者成绩两边有效,请在报名时谨慎选择所报岗位的类别(在编岗位或编外岗位)。我区编外岗位招考的公告已同步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需要兼报者请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3.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5月17日12:00-5月24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4.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4年5月18日12:00-5月24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的报名者需在5月23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5月24日12: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5.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核减的计划视其他岗位用人需求情况,并结合报名情况予以转增。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及计划转增意见,由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并对计划的核减、核销、转增情况予以公布。

(2)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5月30日-5月31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或报名平台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师岗位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师范类应届生证明(附件2,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6月13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和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其中幼儿教师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岗位内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名次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并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岗位内排名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内排名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的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研究生未在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同类岗位的报名资格。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6个月以上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等文件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受聘人员首次聘用未满3年的不得调离本校,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衢江区教育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入职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及农村教师外地单身青年租房补贴。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4.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或转增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5.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8951。

6.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3838580。

附件1:2024年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师范类应届生证明

附件1-2.docx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广东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学校有小榄校区和东凤校区两个校区,现有在校生近4400人,教职工320余人,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设备先进。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5月24日15: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15:00

  地点设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附近(具体位置当天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9日前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5月31日在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368202、24G368203、24G368204)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36820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368202、24G368203、24G368204)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36820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 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2113672,联系人:李老师、卢老师

  投诉电话:0760-22112530,联系人:林老师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安徽宿州泗县教体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教育综合竞争力。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体育优秀人才,为教体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教体系统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17﹞5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告。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共引进招聘高中学科教学教师17名,详见 “泗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人才引社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个人自主选择报考岗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免费师范生;

(2)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现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

(3)本科为非师范专业,研究生为学科教学类、课程与教学论类;

(4)985、211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物理、地理学科岗位具备研究生学历,高中物理、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可以报名。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13日。

网络报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各校报名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2.材料及要求。网络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下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学科+姓名+本人常用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报名点回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泗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人才引进社会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表原件(网络报名提供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网络报名提供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及学历验证相关材料。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因专业不符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工作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根据抽签顺序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每人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示结果报县编办、人社局办理编制、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优惠政策和享受待遇

(一)资金补贴政策

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基本情况,给予工作、安家补贴。

1.实施工作补贴。其中:应届毕业免费师范生补贴5万元,往届免费师范生、研究生补贴3万元。

2.实施安家补贴。其中应届毕业免费师范生补贴5万元;往届免费师范生、研究生补贴3万元。

3.各类优秀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审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上述补贴。

(二)职称聘任政策

对于已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县人社部门增设特设岗位,对引进的优秀人才按职称级别及时进行分级聘任并兑现工资。

(三)家属随调政策

为引进优秀人才的家属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其家属申请随调的,县编制和人社部门及时办理随调手续。随调人员为行政编制的,在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调入行政单位,没有行政空编的可调入其他事业单位;随调人员为事业编制的,可调入对应的事业单位或教体系统下属单位。

(五)管理与考核

1.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政策法规,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得低于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表现与引进要求严重不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报县教体局备案,办理相应的人事关系调转手续。

2.引进人员服务不满5年且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离开泗县教体系统的,其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须全额退还县财政,核销编制,其他待遇自行终止,随调家属解除工作关系和聘用合同。引进的优秀人才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且每周课时量足额;若调离学校教学岗位或课时量不足,其相关待遇同比削减直至取消。

五、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对为其提供虚假证明等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过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发布。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57-7020086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557-7022374泗县一中 0557-7092892泗县二中

0557-7013351泗县三中

监督电话:0557-7018258 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泗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2.泗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人才引进社会招聘资格审查表.xls

3.泗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人才引进社会招聘同意报考证明.doc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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