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盐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盐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20名,其中:江苏省盐城中学教育集团6名(盐城中学1名、市初级中学5名)、盐城市田家炳中学1名、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108名(市第一小学48名、市实验小学10名、市盐渎实验学校50名)、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4名、盐城市幼儿园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其中报考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化教育、教育技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生物、物理、化学)。
  4.江苏省盐城中学高中数学学科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硕士或博士学位,其他学科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见《岗位表》。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盐城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参加应聘、民办学校合同期内教师报考需经所在学校同意。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盐城市教育局二楼多功能会议室(盐城市平安路2号),联系人:祁正权,联系电话:0515-88228610。
  3.注意事项:每位报考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以及个人承诺书);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核。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商市人社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5月4日凭身份证到盐城市明达中学(市榆河路67号)领取准考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学科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除盐城中学招聘高中数学学科岗位不参加笔试外,其他岗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盐城教育网和盐城人社网公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学科岗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教材。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5.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江苏省盐城中学高中数学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市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教育网和盐城人社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新教师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市直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822866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28。
附:1.《江苏盐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江苏盐城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