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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芜湖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518名(详见附件)。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驻芜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安排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安排57名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招聘计划,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组织方式
2018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资格审查以及笔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wh.hrss.gov.cn/)、芜湖先锋网(http://wuhu.ahxf.gov.cn/)、芜湖人事考试网(www.whpta.gov.cn)发布。
(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三)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负责发布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须于5月7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笔试。2018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考试模式。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4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6个岗位(括号内为考试分类代码):中医临床(51)、西医临床(52)、药剂(53)、护理(54)、医学技术(55)、公共卫生管理(56)。各类别试卷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订本,为各类别考生必考科目,由考生按报考岗位作答相应类别部分。
凡报考岗位表中有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以《安徽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全天。其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6:30专业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报考人员于5月23日至2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设在芜湖市。
6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到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地址:鸠江区政通路66号C区606室,联系电话:0553-3991138)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合计150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达到75分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定向招聘“驻芜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另行确定并网上公布。考生有一科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或者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各区、市直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驻芜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四)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单位参加某一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其中,1.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8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时间安排
4月下旬发布招聘公告,5月上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下旬统考笔试,6月22日16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7、8月份组织专业测试,8、9月份体检、考察并公示,10月底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
八、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38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网报期间)
考务咨询电话:0553-3991188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8(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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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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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正德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正德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正德学校是我市承担专门教育任务的专门学校,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等工作任务,实行寄宿制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24小时全方位教育管理。

  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专门学校的矫治教育是普通教育及义务教育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和补充,是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的学校。专门学校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掌握一定专长的社会主义公民。专门学校以转变学生的思想为首要任务,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使受教育学生用良好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走入人生正轨,回归普通学校和社会。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10个,公招人数16人。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港澳毕业生。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值夜班;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4年6月27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7月4日17:00(5个工作日)。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财会岗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最高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教学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4.其他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只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其对应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肇庆市正德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对符合资格初审要求的,另行通知参加笔试。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对符合资格复审要求的,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为体能测试、试教(业务考核),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有心理素质测评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方面。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由肇庆市正德学校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通过“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体育教师岗(岗位代码20240602、20240608)采取体能测试+试教(业务考核)的面试形式;非体育教师岗采取试教(业务考核)的面试形式。

  (1)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详见附件5)。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试教资格。

  (3)试教(业务考核)方式:教师岗采取试教方式,财务岗和校医岗采取业务考核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5)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过肇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肇庆市正德学校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肇庆市正德学校和肇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报考咨询电话:联系人:杨老师13450183527;监督电话: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0758-2829904(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肇庆市正德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

  肇庆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正德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3.附件3: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福建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招聘编外教师简章

一、学校简介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现有学生3700多人,学校以“唯美教育”为办学思想,打造出四张闪亮名片:民族乐团—全国获奖(教育部艺术节一等奖)、环保教育—全国品牌(全国100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闽南文化—央广授牌、台港交流—全面互动。学校办学特色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中国教育报》7次报道,学校荣获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办学成果获福建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二、招聘岗位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招聘编外教师:

数学2人、英语1人 、科学1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2.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9日(本周六)18点。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或照片)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等发往邮箱1929522991@qq.com。

(二)初审

  学校组织学科老师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面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厦门海沧区海达路2号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

  3.面试方式:片段教学及现场答辩;

  4.面试要求:请应聘者携带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提交一份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专家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五、享受权利

1.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面议。

2.工资根据编外教师的职称、课时量以及担任班主任情况具体确定。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优异者可继续留用。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3533060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

福建宁德周宁县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周宁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9号)《周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周宁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周教〔2024〕3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周宁县新任教师招聘目前尚有部分岗位职数空缺,经研究安排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现就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本次补充招聘对象: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县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2. 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至2024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至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面试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18:00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周宁县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指定邮箱:znrsg96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信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有精神病史的;

  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2.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的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4.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项目直接加入笔试综合成绩总得分。享受加分对象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加分情况,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件材料于2024年7月5日前到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面试: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0×100)×40%+面试成绩×60%。

  面试要求参照《周宁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6.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周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ning.gov.cn/zwgk/tzgg/)和周宁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7.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8.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时间。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周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

  ①《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学位证;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⑦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达规定年限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2.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相关学校岗位。

  3.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身体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4.如果招聘的对象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五、其他 

  1.考生咨询电话0593—5631969。

  2.本公告由周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

  2:2024年周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

周宁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即将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岗位招聘的考生应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必修课成绩无补考。

本公告所招聘的岗位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除语文教师岗位外的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外,其他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师范技能竞赛或国家部委组织的竞赛奖项、师范专业等要求的相关材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2024年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中所指“世界高校前500位的国(境)外高校”的认定,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等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予以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19.152.63.192:13416/exam-system-examinee/fjgz),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7月6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9日8:3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南区)1号门。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的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7月10日10:00至7月1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3.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奉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奉节县教委组织实施。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1.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考察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连续进行,先进行试讲,后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分段计时、分段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各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s://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奉节县服务满5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奉节县教委, 023-56561107;奉节县人力社保局,023-56551505;023-56515008。

(四)本公告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奉节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doc
4.附件4: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5.附件5: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安排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区教育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18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待遇。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吉阳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A类岗位:仅面向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共计1名。

2.B类岗位:面向本省户籍人员,共计2名;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共计1名。

3.C类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共计14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本公告及《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报考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所有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具有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A类岗位的报考人员,指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已退役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

(九)B类岗位报考人员,指海南省户籍人员【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十)C类岗位报考人员,指专业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在中小学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十一)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十二)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十三)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四)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十五)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人员;

9.海南省在编中小学教师;

10.参加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考试的入围体检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协商委托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活力吉阳”公众号、“吉阳教育”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2024年7月9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668)请应聘者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职称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承诺书(附件3);

(8)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10)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11)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12)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14)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1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24年7月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9日17:00准时关闭。

3.本次招聘,A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B类和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各类岗位达不到相应比例数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及笔试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

①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①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入围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

②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并参加资格复审。

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整理提交,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材料顺序为:

①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海南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⑤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⑥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⑦承诺书(附件3)。

⑧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⑨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缺少相关材料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现场教学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的,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公布成绩

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1.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过程由吉阳区教育局协商吉阳区纪委、吉阳区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2.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岗位选择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和“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A类和C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B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满6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本次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未经同意报考公职岗位或私自报考后辞职的,5年内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储备库合格分数线以上,将自动进入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储备库。

(三)本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

(四)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吉阳区编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6609468;

监督电话:0898-8886515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6609469。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2.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4.三亚市基层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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