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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2018教师招聘63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西宁2018教师招聘631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西宁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程序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12日24时;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逾期未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5月8日18时报名结束后,已经报名但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审核的考生还可在5月9日至11日18时前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5月14日进行岗位调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4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负责,及时审查,考生如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今后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时缴纳的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三、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5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课目分两门: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50%)。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解题、组织教学、个人专业技能展示、答辩、实操考核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分值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为公务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有关政策,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2.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2017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审核;2016年及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四)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但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五)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其他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本次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和教师资格证书号,但填写的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填写的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与认定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完全一致。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六)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招聘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户籍、年龄、证书取得的时间认定。一是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日(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要求。专业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和“全科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考生要参照以下界定类别来报考:“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关于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问题:学前教育专业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没有对应学科,但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学历符合要求,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关于所学专业为教育学专业的问题:教育学专业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没有对应学科,应按照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

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除2018年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可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可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九)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最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按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按照要求尽快缴费,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十)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一)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湟中县教育局 0971-2237499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大通县教育局  0971-2730511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源县教育局  0971—2435285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城东区教育局 0971-8148745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中区教育局 0971-4919502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北区教育局 0971—5500813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城西区教育局  0971—6145555

  城西区人社局  0971­—6108702

  西宁市教育局 0971-4393114—3   4393007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  5132943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0日

 

附件列表:

青海省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证明.DOC
2018年西宁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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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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