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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2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

  (四)招考岗位限新晃户籍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5月3日)应在新晃县或系新晃县生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岗位人员普通话须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七)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八)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人员以及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

  (十)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三)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9:00—5月20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3日9:00—5月25日17:00

  (五)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六)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七)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八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五、笔试

  报考新晃一中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恒雅中学教师岗位、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的直接进行面试报考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乡镇学校幼师岗位的进行笔试、面试。笔试事项如下:

  (一)笔试时间:定为2018年5月26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分值及考试时限

  1.笔试内容:

  (1)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政治常识、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践等

  (2)乡镇学校幼师岗位:政治常识、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践等

  2.笔试分值:100分

  3.考试时限:120分钟

  (三)笔试开考比例要求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降低比例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下旬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1.新晃一中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恒雅中学教师岗位、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定于面试结束后当日进行

  2.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乡镇学校幼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者须提供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年7月31日前考察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乡镇学校幼师岗位因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1.新晃一中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恒雅中学教师岗位、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2日

  2.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乡镇学校幼师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确定

  1.新晃一中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恒雅中学教师岗位、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降低比例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

  2.思源实验学校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岗位和城北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比例到1:2。

  3.思源实验学校和城北学校其余教师岗位、乡镇学校幼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具体事项:

  1.新晃县乡镇学校幼师岗位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为幼师五项(弹、唱、跳、讲、画),总分为100分

  2.新晃一中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恒雅中学教师岗位、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谈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结构化面谈占30%

  3.报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含70分)

  八、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一中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恒雅中学教师岗位、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并列的以面试试讲分值进行排名。

  2.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城北学校教师岗位、乡镇学校幼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分值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非招聘单位原因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考察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时间:定于2018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设立招聘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5— 6267268(县纪委监察委)0745—6222555(县委组织部),0745— 622187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 6221133(县教育局)。

  十一、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城乡初级中学理科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优先选择岗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25170745—6222045。

  (二)关于本县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政策法规栏查询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执行。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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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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