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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嘉鱼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嘉鱼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嘉鱼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15-6322886。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除取消岗位的考生外,不得调剂岗位。

  3.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非师范类专业考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报考。

  6.已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7.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五)报名材料:

  1.《2018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2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5.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未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3天在中国嘉鱼网(http://www.cnjiayu.com.cn)公布(咨询电话:0715-6320560)。

  四、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具体考试类别以岗位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为零分者视为弃考),面试入围人员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2、因考生临时弃权导致比例达不到3:1的,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其所在面试试场(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并列的情形,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详见中国嘉鱼网,咨询电话0715-6320560。

  5、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生面试、笔试合成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嘉鱼网上统一公布。

  六、加分政策

  (1)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两类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8年8月31日,“两类人员”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相关审查材料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 “两类人员”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两类人员”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3) “两类人员”下载并填写《嘉鱼县“两类人员”人员服务情况审核表》(附件3),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县(市)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经审核确认后,于2018年5月22日17:30前,统一报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汇总。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1、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3、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从面试考生中产生。

  4、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从面试考生中产生。

  考察人员中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察中有经联系确实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九、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中国嘉鱼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三年。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附件1:2018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8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嘉鱼县“两类人员”服务情况审核表

附件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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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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