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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各级各类国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宁河区教育实际,拟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宁河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中专3人,高中18人,初中14人,小学130人,幼儿园20人,具体学科数额及要求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5月7日——2000年5月7日)。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或宁河区户口的职位须在2018年5月20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宁河生源2018届毕业生延至  2018年7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外省市生源必须符合进津政策。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内外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宁河区在编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2018年5月25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2018年5月26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2018年5月26日16: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综合知识(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职业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20%,综合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8年6月9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6月6日9:00至2018年6月8日16: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18年6月22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都委托“天津市北方人才”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宁河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宁河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0日(报名开始前  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到证(或三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2018年7月3日9:00至2018年7月6日16:00结束。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一般学科为试讲(模拟讲课);音乐、美术为试讲(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考核;幼教为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要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查询。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学段学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教育局有关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备案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选岗
  根据考察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人社局审核后,签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再次核实各类证件,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如个别学科因录用不足、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按实际学科需求,依总成绩排序,顺次补录,不再行考试。招聘信息发布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网址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所招聘人员面向教师紧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分配,以边远农村校为主,食宿自理。
  同岗位工作地点分配原则。先公布各镇学校岗位需求,按各学段各学科名次从高到低由录用人员顺次挑选岗位,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69592452    监督电话:69592452   69116291
  宁河区教育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附:天津市宁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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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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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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