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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时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时间

地市 考生属地 体检医院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石家庄 石家庄市区及各县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市中心医院院区)
地址:石家庄长安区方北路9号妇儿楼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乘车路线:30路、60路、112路(市脑病医院)下车。
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空腹,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     矫正视力请携带眼镜。
3.     孕妇需提供二甲医院及以上诊断证明。
4.体检人员不需自带体检表,体检报道处现场打印。申请人员待体检结束后将教师资格网报同版照片自行贴在体检表照片处。
体检时间:
5月21日6月27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7:00-12:00
体检采取预约制,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体检日期。5月18日开始网上预约,每日预约400人,当日预约满员后请根据提示选择其余可选日期。进入微信公众号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河北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时间
 
唐山 唐山市区及各县 市区及各县的县级以上医院 体检时间:5月21日-6月21日
考生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秦皇岛 海港区 海港医院 体检时间:6月11日-15日
体检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指定医院体检。
开发区 开发区医院
北戴河区 市第八医院(海滨人民医院)
山海关区 区人民医院
北戴河新区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抚宁区 区中医院
昌黎县 县人民医院
卢龙县 县人民医院
青龙县 青龙县优抚医院
科技师范学院 开发区医院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市第八医院(海滨人民医院)
邯郸 邯郸市级指定医院及复检医院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联系电话:8572029)                 邯郸市第一医院(东区)(联系电话:8635886,8635846) 1、 体检时间:5月21日-6月20日
2、 体检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3、 县市区申请人可以就近到本县市区指定医院或市级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市区之间不能跨行政区域进行体检
4、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东区),以上两家医院体检价格为80元/人(只能现金支付,自备零钱),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至11:45(周日及端午节休息),体检时需空腹体检,10点之前必须抽血化验,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
丛台区
邯山区
复兴区
开发区
冀南新区
肥乡区 邯郸市肥乡区中心医院
永年区 邯郸市永年区第一医院
峰峰矿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医院(南院)
武安市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涉县 涉县第一人民医院
磁县 磁县人民医院
鸡泽县 鸡泽县中医院
大名县 大名县人民医院
成安县 成安县中医院
曲周县 曲周县新中医院
馆陶县 馆陶县人民医院
广平县 广平县人民医院
临漳县 临漳县中医院
魏县 魏县人民医院       魏县中医院
邱县 邱县中医院
邢台 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邢台学院 邢台市三院   体检时间:6月8日-24日。
考生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邢台县 邢台县三院
沙河市 沙河市人民医院
临城县 临城县医院,中医院
内丘县 内丘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柏乡县 柏乡县中心医院
隆尧县 隆尧县医院
任县 任县人民医院
南和县 南和县人民医院
宁晋县 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宫市 南宫市长城医院
巨鹿县 巨鹿县医院
新河县 新河县医院
广宗县 广宗县医院
平乡县 平乡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威县 威县人民医院
临西县 临西县人民医院
清河县 清河县医院
张家口 张家口桥东区 桥西区经开区 河北北方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建国医院) 体检时间: 5月21日至6月24日
考生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张家口其他县区 各县区的人民医院。
塞北,察北管理区为管理区医院。
承德  
承德双桥区  高新区
 
承德市中医院 (第五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火车站路18号
体检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3日和6月25日
每日上午,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结果当次有效。
承德其他县(市、区) 各县(市、区)县级以上医院
沧州 沧州市区和沧县 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二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时间:6月8日-6月24日
考生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青县 青县红十字会医院
黄骅市 黄骅市中医院(原黄骅市华西医院)
黄骅港 渤海新区人民医院
中捷 中捷友好医院
南大港 南大港医院
海兴县 海兴县医院
盐山县 盐山县医院
孟村县 孟村县医院
东光县 东光县医院
南皮县 南皮县人民医院
吴桥县 吴桥县医院
泊头市 泊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肃宁县 肃宁县人民医院
献县 献县中医院
河间市 河间市医院
任丘市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石油分局 华油总医院
廊坊 廊坊市区及各县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体检医院为廊坊市范围内县(区)级以上且愿意承担本次体检任务的医院 体检时间:5月28日—6月8日
考生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体检。
衡水 衡水市区及各县 县级以上医院(哈励逊医院、市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各县市区的县医院等) 体检时间:5月21日-6月24日,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保定 保定市区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总院、西院均可)  
 
体检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日和6月12日至6月20日,周六日不体检。
申请人在以上两个时间段内到户籍、居住证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自行贴照片双面打印。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河大新区)
保定市第二医院
涿州市 涿州市医院
高碑店市 高碑店市十八局医院
安国市 安国市中医院
易县 易县中医院
徐水 徐水区人民医院
涞源 涞源县医院
定兴 定兴县医院
望都 望都县医院
顺平 顺平县医院
博野 博野县中医院
蠡县 蠡县医院
清苑 清苑区妇幼保健院
满城 满城区人民医院
涞水 涞水县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
高阳 高阳县医院
安新 安新县医院
雄县 雄县医院
容城 容城县妇幼保健院
曲阳 曲阳县人民医院
阜平 阜平县医院
唐县 唐县中医院
辛集 辛集 辛集市第一医院
地点:辛集市束鹿大街2号(兴华路与束鹿大街交口西南)联系方式0311-83210209.
体检时间:5月21日-6月8日
考生需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定州 定州 定州市中医院。地址:定州市中山东路60号。乘车路线:定州火车站乘1路车大酒店下车(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15833226939 体检时间:6月8日-6月19日
考生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的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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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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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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