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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网报及笔试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网报及笔试工作公告

按照教育部要求,并经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我省2018年特岗教师网报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布需求计划
      定于2018年6月1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发布各市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和各县区岗位设置情况。
      二、网上报名
      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开通“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接受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特岗志愿。
      三、资格初审
      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具体时间由各市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准考证制作及发放
      网上自行打印,时间拟定为6月25日8:00—29日24:00。
      五、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分为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一)教育理论知识
      主要考核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的了解与运用情况。其中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考查内容占60%左右。满分100分。
      (二)学科专业知识
      主要考察申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六、考试日期及具体时间
      省特岗办定于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举行统一笔试,笔试采取分卷形式,各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30日
9:00—11:00
教育理论知识
6月30日
14:00—16:00
学科专业知识
      七、考点设置
      各市考点应设置在市政府所在地,由市特岗办统一确定并对外公告。
      八、笔试阅卷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也不开办任何培训班和辅导班,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工作。
      九、有关说明
      各级特岗办均不得突破指标、条件和范围进行招聘,不得组织相关和参与培训,也不得指定复习材料。
      十、各特岗县区招聘计划数及咨询电话
序号
设岗市
设岗县
招聘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西安市
125
蓝田县
80
安 飒
029-82732337
1048389142@qq.com
2
周至县
45
张创军
029-87151251
993957096@qq.com
3
宝鸡市
180
陈仓区
80
述红让
0917-6212737
jyjrlg2737@163.com
4
凤翔县
30
李旭哲
0917-7211397
fxjyjrlg@126.com
5
麟游县
6
刘 博
0917-7963644
1069867223@qq.com
6
陇 县
35
马朝云
0917-4602621
lxjyjrlg@163.com
7
扶风县
29
杨军礼
0917-5230892
635249549@qq.com
8
咸阳市
375
长武县
40
王小斌
029-34202819
382478356@qq.com
9
淳化县
60
辛超群
029-32777503
619888374@qq.com
10
武功县
180
张 君
029-37292425
54659335@qq.com
11
旬邑县
45
袁广维
029-32993523

1139037546@qq.com

12
永寿县
50
安 辉
029-37666306
ysah1228@163.com
13
铜川市
150
新 区
40
陈 荣
0919-3181255
396165730@qq.com
14
耀州区
30
王喜阳
0919-6185732
253520297@qq.com
15
宜君县
40
张三军
0919-5288102
569174580@qq.com
16
印台区
40
刘宝忠
0919-4185213
1021567629@qq.com
17
渭南市
647
白水县
40
高建军
0913-6156311
bs6156311@163.com
18
澄城县
100
刘 斐
0913-6868821
547056047@qq.com
19
大荔县
80
杨双稳
0913-3266015
dljyrs001@163.com
20
富平县
130
刘 蒙
0913-8221254
fptgzp@163.com
21
合阳县
40
路玉龙
0913-5515586
hyxjyjrsg@sohu.com
22
华阴市
40
惠 健
0913-4611398
jyj1398@163.com
23
华州区
30
张 超
0913-4733734
276038495@qq.com
24
临渭区
100
时万新
0913-2669015
lwjyjrsg2011@163.com
25
蒲城县
40
曹石林
0913-7212897
120423596@qq.com
26
潼关县
47
申宁茹
0913-3811380
tg3811380@163.com
27
延安市
1015
安塞区
90
雷喜红
0911-6212933
964395825@qq.com
28
宝塔区
90
王继伟
0911-2125530
229598810@qq.com
29
富 县
90
李 林
0911-3219483
1196086550@qq.com
30
甘泉县
50
宋 翼
0911-4222776
173196579@qq.com
31
黄陵县
110
张小岗
0911-5212116
877197605@qq.com
32
黄龙县
60
程卫东
0911-3317072
995302600@qq.com
33
洛川县
85
李王宏
0911-3939522
771731147@qq.com
34
吴起县
95
李 东
0911-8390899
657728614@qq.com
35
延长县
40
张雪芳
0911-8617366
313469119@qq.com
36
延川县
65
辛东孝
0911-8111190
876497235@qq.com
37
宜川县
60
米宏斌
0911- 624960
251088603@qq.com
38
志丹县
110
陈郑伟
0911-6621631
714557699@qq.com
39
子长县
70
高红旗
0911-7113409
2652150262@qq.com
40
榆林市
1265
定边县
240
郝万鹏
0912-4215452
ddxjyjrsg@163.com
41
横山区
150
张崇琳
0912-7618946
2630310809@qq.ocm
42
佳 县
60
刘继龙
0912-6721504
375671058@qq.com
43
靖边县
160
张玉峰
0912-4618603
371022012@qq.com
44
米脂县
50
田江宜
0912-6223560
34198377@qq.com
45
清涧县
60
白庆权
0912-5211517
qjxjyjzmg@163.com
46
绥德县
120
耿建卫
0912-5627630
981311897@qq.com
47
吴堡县
30
呼志伟
0912-6521314
765294077@qq.com
48
榆阳区
280
高世鹏
0912-3525076
81853571@qq.com
49
子洲县
115
张国强
0912-7221147
441210818@qq.com
50
汉中市
740
城固县
120
向 锐
0916-7216144
379474299@qq.com
51
留坝县
10
屈 沛
0916-3923023
416189050@qq.com
52
略阳县
60
王春江
0916-4822403
lueyxjyj@163.com
53
勉 县
100
李科宏
0916-3229002
1278545125@qq.com
54
南郑区
60
魏 东
0916-5512847
786336675@qq.com
55
宁强县
80
王 涛
0916-4397323
694891209@qq.com
56
西乡县
120
罗平欢
0916-6323421
290518392@qq.com
57
洋 县
90
张春妮
0916-8220091
475893256@qq.com
58
镇巴县
100
谭宗平
0916-6712084
zbjtj2010@163.com
59
安康市
1025
白河县
112
黄开国
0915-7822796
bhrs796@163.com
60
汉滨区
221
张 劼
0915-3212363
hbjyrs2363@163.com
61
汉阴县
112
张海波
0915-5210305
rsg3619@163.com
62
岚皋县
92
朱世林
0915-2524559
tg1938@126.com
63
宁陕县
27
严德才
0915-6822717
nsjtrs@163.com
64
平利县
91
杨启平
0915-8418985
pljyrs@163.com
65
石泉县
92
严永成
0915-6312605
sqjtrs@163.com
66
旬阳县
171
吴晓伟
0915-7202539
rsg7202539@163.com
67
镇坪县
14
赵 玲
0915-8822019
1046455525@qq.com
68
紫阳县
93
陈 林
0915-4421826
zycl741219@163.com
69
商洛市
380
丹凤县
55
全江红
0914-3386836
sljyrs03@163.com
70
洛南县
50
刘涛文
0914-7322435
sljyrs02@163.com
71
山阳县
57
牛均良
0914-8383782
1097556769@qq.com
72
商南县
55
张少成
0914-6366972
sljyrs04@163.com
73
商州区
57
张山录
0914-2390670
sljyrs01@163.com
74
柞水县
38
王 伟
0914-4343581
sljyrs07@163.com
75
镇安县
68
阴长明
0914-5325871
754928451 @qq.com
合 计
5902
 
 
 
陕西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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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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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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