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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市2018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焦作市2018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学段,招聘名额共计131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2018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组织领导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1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在教师节期间,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授予的市级(省辖市,下同)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获得教研部门组织的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3)获得市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

  6.学历要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报考语文岗位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岗位者需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取得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9.在编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10.尚未毕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分别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jzedu.cn)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jz.hrss.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工作平台,网址:http://jszp.jzedu.cn/)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于2018年6月9日9:00—13日17:00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或蓝色背景,格式要求:jpg格式,150×200,不大于200KB)。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在编人员需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8年6月13日17:00前到焦作市教育局705室现场提交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请于2018年6月10日9:00—14日12:00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根据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反馈的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或修正相关报名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17:00。

  在编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缴纳考务费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缴费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截止当日17:00)到焦作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4.确定加分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人员,请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型,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9:00—6月30日17:00)。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

  1.报考体育(含足球、太极拳方向)、音乐、美术、心理学、学前教育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除上述所列招聘岗位外,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其中:报考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含物理、林学方向)岗位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所考两个科目成绩之和。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30。

  2.报考者请于2018年7月9日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告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可不提供);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语文岗位的需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岗位的需提交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提交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体育(足球、太极拳方向)、小学音乐岗位的需提交相应的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

  (6)《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其中体育(含足球、太极拳方向)、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模拟授课范围和加试专业技能要求以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为准,模拟授课内容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察,空缺名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果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入编等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五、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2992831

  监督电话:0391—2992966  2118978

 

  附件:2018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焦作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2018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学 段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备 注

中等职业

学校

语文

1

 

数学

2

 

英语

2

 

政治

2

 

历史

3

 

地理

3

 

普通高中

语文

7

 

数学

7

 

英语

8

 

政治

5

 

历史

4

 

地理

5

 

物理

5

 

化学

4

 

生物

4

 

体育

2

 

体育

1

足球方向

信息技术

3

 

心理学

1

 

 

注:以上招聘单位性质全部为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2018年焦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学  段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备  注

初中

语文

4

 

数学

4

 

英语

4

 

政治

5

 

历史

6

 

地理

3

 

物理

3

 

化学

2

 

生物

2

 

体育

3

 

心理学

2

 

小学

语文

10

 

数学

1

 

英语

3

 

体育

2

足球方向

体育

2

太极拳方向

音乐

1

限小提琴、琵琶专业

美术

1

 

科学

1

物理方向

科学

1

林学方向

信息技术

1

 

幼儿园

学前教育

1

 

 

注:以上招聘单位性质全部为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招聘交流群:558234573
微信号:yishixu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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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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