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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2018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8年第二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范围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重庆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凭学籍档案证明,在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非师范生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
  (六)首次参加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即,如当年已取得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则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其他学科或其他学段的教师资格。
  (七)达到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且当期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认定有效。
  二、网上报名步骤
  (一)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成绩申请认定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的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
  (二)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的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和认定机构,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往届师范生只能申请与本人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档案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档案或居住证所在区县的教育部门。不得跨区县申请现场确认。
  (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五)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登录个人申请页面,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六)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七)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八)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在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
  三、现场确认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自动生成,一式二份,正反页打印)。
  (二)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2张。
  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三)户籍或档案证明1份。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在档案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档案证明;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证明。
  (四)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第十五条,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等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提供思想品德意见。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2016年以前入学的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不需要提供。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证书遗失的,需提供普通话测试机构盖章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成绩证明。
  (八)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大学期间成绩单,以及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
  (2)本人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本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材料归档
  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组织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和体检工作,及时上报本区县认定数据,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交给档案保管机构归档。

附件1


2018年6月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时间安排表

内容 时间 备注
网上申报 6月9日9:00—
6月15日18:00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认定网上申报入口
现场确认 6月19日–22日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机构参加
体检 6月27日前完成 时间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结论公布 6月29日 登陆www.jszg.cq.cn查询
证书办理 7月2日–7月6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需考生参与
证书发放 7月9日—11日 考生按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7月9日–13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

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县 联系人 工作电话 区县 联系人 工作电话
万州区 李老师 58241157 黔江区 黄老师 79222934
涪陵区 王老师 72860395 渝中区 曹老师 63810583
大渡口区 易老师 86192031 江北区 罗老师 67712949
沙坪坝区 周老师 86055590
86281835
九龙坡区 邱老师 68788513
南岸区 罗老师 62805305 北碚区 曾老师 68286362
渝北区 李老师 67198125 巴南区 杨老师 66211239
长寿区 向老师 40244495 江津区 钟老师 47531862
合川区 梁老师 42824178 永川区 张老师 49861008
南川区 晏老师 81110585 綦江区 陈老师 85880846
大足区 艾老师 64382066 潼南区 吴老师 44576039
铜梁区 李老师 45678052 荣昌区 杨老师 46787041
璧山区 郭老师 13594644979 梁平区 丁老师 53239922
城口县 彭老师 59223728 丰都县 卢老师 70711226
垫江县 方老师 74669348 武隆区 徐老师 77720032
忠  县 谢老师 54238330 开州区 刘老师 52222591
云阳县 张老师 55139209 奉节县 杨老师 56561107
巫山县 杨老师 57685507 巫溪县 李老师 51510972
石柱县 廖老师 73376418
73376416
秀山县 杨老师 76868800
酉阳县 张老师 75557679 彭水县 邓老师 78446010
两江新区 潘老师 63418316 万盛经开区 罗老师 64183271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李老师、杨老师:62658186、8638049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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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更好地为考生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教师;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6.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打印准考证→测试(现场采集照片)→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免费报名,免费测试,限额600人,报满为止。考生于6月3日10:00至24:00,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访问地址:https://bm.cltt.org)。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线报名。

2.报名步骤:

(1)注册: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要注册,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要求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实名制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准确填报(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报名入口”处点击“辽宁”。

(3)仔细阅读《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中的各项内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审核照片。

(4)点击“下一步”,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显示“报名信息正在审核中”,完成报名,等待审核结果。

3.上传审核照片(最多可上传3张,审核材料照片超过3张需要拼图),具体材料如下:

(1)测试对象中前五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及相应身份的证件照片或者本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测试对象中第六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相对应专业的学校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学校公章)。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即可),需要提供成绩单或合格证明的原件照片及身份证照片。 请应试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照片。伪造个人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信息审核

1.信息审核为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应试者,请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我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测试日前2日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提前30分钟候考),准考证上无照片,需要现场采集。

(四)测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着深色上衣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现场采集照片)。 测试分为候测(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抽签)→测试(上机测试),无备测环节。

(五)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电子证书领取 查询时间: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 查询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 查询方法: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中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点击“添加证照”,系统会自动列出您已取得的证书,添加即可。

2.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纸质证书的应试者,到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提交应试者身份证原件外,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测试咨询电话

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5-2305878,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测试时间 6月17日——6月18日,共两天。

(三)测试地点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训2号楼二楼205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市政府后侧)。乘车路线:303(丹东职专站)、221、888(市民服务中心站)。校外车辆不得入校。

四、温馨提示 本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无报名费,请考生注意甄别,以免上当。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为准。

丹东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新疆察布查尔县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拟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在察布查尔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扎普善路120号:盐城实验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讲解员、导游、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相关人员和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

(三)报名方式

1.公职人员及其他社会类考生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报名、登记个人信息、扫码关注“6月普测微信群”,并随时注意微信群工作提醒事项、准考证发放、证书领取等具体时间。

2.教育系统教职工报名方式:我县各中小学负责本校及所辖乡村幼儿园和教学点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县直各幼儿园教职工的报名由县中心幼儿园负责统一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于6月13日-14日期间,携带报名表纸质版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审核信息,缴费方式不变。报名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943960023@qq.com。

(四)缴费方式

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测试费50元/人(依据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支持微信支付;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25元/人,贫困学生可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免收其报名测试费。

(五)注意事项

1.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测试:一是考生已在其他考点报名,但尚未完成测试的不得报名;二是考生已报名并完成测试,但成绩尚未公布的不得报名。

2.确保信息无误。考生须提供: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重复报名、报名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测试费一概不退还。

3.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所示的报到时间提前50分钟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现场信息采集、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方式:打开网页——点击“查分验证”–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3.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进入考点。如果在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器材,将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考场考试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13139995509)

艾老师(18999584710)         

办公室电话: 0999-3628286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哈尔滨轻工业大学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2024年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在除寒暑假外每月定期开展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承担在哈尔滨市就业和生活的社会考生。按照“急用先测”的原则,对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优先进行报名、测试。

二、报名方式

每次报名定额240人,报名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方便考生报名。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专栏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bm.cltt.org。

四、报名流程

需要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 不需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校园专栏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

六、考试地点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七、其他事项

(一)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场候测,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测试。

(二)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收费、考试等工作,请考生以本通知为准。

(三)近期曾经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能够查询到电子成绩之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测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956057。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5月16日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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