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日照岚山区2018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日照岚山区2018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对参加全省统一选派到岚山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94名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21日11:00—24日16:00

    报名网址: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zlanshan.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6月21日11:00—24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1日11:00—25日12: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6月29日14:00—7月1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该计划调整到相应的岗位计划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24日12:00前到岚山区教育局(岚山中路19号科教民政办公楼3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出具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岗位还须提供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报考中学、小学以及中专文化课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报考中专专业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及以上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0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少于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高中(含中专音乐)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中专专业学科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专学校教材;初中、小学、幼儿园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必考项为声乐和钢琴,各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5%。自选项为器乐(键盘乐器除外)或舞蹈,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自选乐器、舞蹈服装(限穿练功服)、道具及伴奏音乐自备,并自带播放器。技能测试曲目自定。

    2.体育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项目为100米(占40%),立定跳远(占30%),原地推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占30%)。

    3.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项目为素描(占35%),彩画(占35%)和软笔书法(限字体及文字,占30%)。考试统一提供作品用纸,其他用具自备。

    4.学前教育技能测试:考试项目为声乐(占35%),器乐(电子钢琴,占35%),舞蹈(占30%)。舞蹈服装(限穿练功服)、道具及伴奏音乐自备,并自带播放器。技能测试曲目自定。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考察、体检。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并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1年,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岚山教育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逐步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中专新聘用专业学科教师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1227

    登录网站:岚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rzlanshan.gov.cn/)

    附件:
    1.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一览表.xls

    3.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