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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菏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菏泽市2018年第2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范围
    在菏泽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2.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不超过3年的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网上申报及认定条件
    1. 户籍、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在菏泽市的中国公民,可在菏泽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和要求,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7.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8.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不超过3年的申请人员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他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报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7月10日后提供毕业证书的申请人本批次无法认定教师资格。
    2. 网上申报人员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时间安排: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菏泽市教育局认定。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请申请人按照要求选择相应的确认点和认定机构,不按要求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菏泽市第2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确认地点一览表

认定机构 受理范围 确认地址 电话 时间安排
菏泽市教育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菏泽市教育局西院阶梯教室(菏泽市教育局西行200米,育才路1号,银盛国际酒店西邻)。 5335445 7月9日: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7月10日:定陶区、曹县、成武;7月11日单县、巨野、郓城、7月12日:鄄城、东明。
牡丹区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牡丹区教育局一楼东大厅,
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5685186 7月9日一12日
曹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曹县赣江路东段实验小学西邻 3397300 7月9日一12日
定陶区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定陶区教育局,
东丰路与青年路交叉口西侧路北。
3626020 7月2日(语文)、3日(数学)、4日(其他学科)。
成武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成武县先农坛街东段 8989016、8989096 7月9日—11日
单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单县政务服务中心 4678109 7月9日-11日
巨野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巨野县教师进修学校
(立交桥南新北城医院东500米)
8211307 7月9日一11日
郓城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郓城县教育局
(西门街第一初级中学对过青少年活动中心)
7192286 7月9日一11日
鄄城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鄄城县黄河西路181号 2424108 7月11日一13日
东明县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东明县站前路,
火车站广场东邻。
7228351 7月10日一13日

菏泽市各县区2018年第2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医院一览表

县区 体检医院 备注
牡丹区 牡丹区中医医院(解放街南段) 7月5 日—8日,7:00。
定陶区 定陶区人民医院 6月28日—30日,6:30—8:30,门诊楼。
28日(语文)、29日(数学)、30日(其他学科),
(7月2日-4日在认定现场领取体检结果)。
曹县 曹县人民医院分院(曹县华都医院)                        曹县青岛路南段(三桐中学南邻) 7月6 日—8日,8:00,
6日(语文)、7日(数学)、8日(其他学科)。
成武县 成武县人民医院查体中心 7月5日—7月7日。
单县 单县中心医院 7月4-6日,
7:50,门诊楼三楼健康体检部。
巨野县 巨野县中医医院
(青年路甘棠路交叉口)
7月6日:语文、数学、外语学科,
7月7日:其他学科;                        7:30医院门口集合。
郓城县 郓城县中医医院(西门街北段) 7月5—7日,7:50。
鄄城县 鄄城县中医医院 7月6—8日,8:00。
东明县 东明县妇幼保健院
(黄河路南段190号,第一初级中学南100米路西)
7月5 日—7日,
7月5日(小学语文)、6日(小学数学)、
7日(其他学科),7:00。

    注意: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高中、中职申请人员在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县区医院体检)携带体检表(网上打印,贴1寸照片)、身份证,空腹进行体检,体检表所贴照片需盖体检医院体检章,不按要求导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填写合格证明编号,考生可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合格证查询栏查询,并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符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材料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或报到证和成绩单(师范类申请直接认定人员)、《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3.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审核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应携带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行网上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报名系统中导出,使用A3纸双面打印,封面右上角填写清楚报名县区)。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贴照片盖体检医院体检章,当次有效)。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当次有效)。
    8.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务必写清楚县区、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后六位,县区应和认定申请表右上角所写县区一致)。
    9.符合直接认定条件师范类毕业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自原件)。
    10.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菏泽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hzjy.com.cn/)文件公告栏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附件: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菏泽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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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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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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