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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州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春季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2018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福州地区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具体见下面的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注册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2018年春季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分两次进行,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网报入口、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1.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18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至5月31日;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就读院校名称。
   2.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或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或2018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18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下同)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6月19日;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
   网报信息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网站开放期间,有关网站报名的相关技术性问题,可于工作日的8:30-12:00、13:30-17:00致电010-58800171咨询。
   (二)注意事项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2018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时间以申请人所在院校通知为准;其他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为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确认起止时间:2018年7月2日至7月17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中心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自行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还应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5.申请人户籍不在福州地区的,应提供现在福州地区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现在福州地区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交记录(社保缴交记录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凭申请人身份证现场查询,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进行查询的申请人,需单独提交社保缴交记录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申请人应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根据申请时的身份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并加盖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一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现场确认审批时间),无法查询学历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13.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其他注意事项:
   ①以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4项材料要求;
   ②以户籍在福州地区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5项材料要求;
   ③以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4、5项材料要求;
  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无第9项要求;
  ⑤第11、12、13项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其中符合要求的一项即可。
   按照有关规定,《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
  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18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其材料复印件还需加盖就读院校公章。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逐份左侧装订并与其他材料分开提交)。
   四、体检
  (一)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或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或2018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注: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并合格的无须重复体检)。
   (二)时间:2018年6月20至6月29日(含)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30-3: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地点: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26号,下同)。
   (四)注意事项:体检无须空腹;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部门(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五)体检流程:申请人请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自行到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大厅导诊台(进门处)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先到登记收费处缴费领取指引单,然后到各科室检查,检查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总检室。体检合格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六)申请人在体检时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向体检机构提请复查,经体检机构和主检医师同意后方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因个人原因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咨询电话:0591-83349431 (国家法定正常工作日时间)。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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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全椒县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幼儿教育学段实际情况和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全椒县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8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4年6月19日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http://quanjiao.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http://quanjiao.pzhl.net)进行报名,填写《全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5日23: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quanjiao.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9日16: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科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3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8: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quanjiao.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公布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的《学籍信息验证报告》及各科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3.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须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与待遇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所服务的幼儿园按规定签订两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录用后,采用“4.5+1”的薪资模式,其中“4.5”指年基本工资4.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1”指年度目标考核奖1万元,根据考核结果按等次发放,年工资总额约5.5万元。

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自公示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可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统筹分配,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通知公告”栏适时发布,请注意关注。在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550-2302150 全椒县教育体育局

5.监督电话:0550-5039669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6.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24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岗位计划表

全椒县教育体育局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安徽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海恒分校2024年秋季教师招聘公告

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海恒分校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46号,是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需求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体育、心理健康、美术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需求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等。

3.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2.应聘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以学科+姓名+电话命名)前发送到286140506@qq.com邮箱,除简历外,还需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学校收到应聘简历后会及时和应聘者联系,请您保持通讯畅通。

4.组织应聘者参加资质审核和专业技能考察。

5.择优录用,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执行合肥经开区代课教师工资标准

五、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15375211992

六、说明:本次招聘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录用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海恒分校。

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海恒分校

2024年6月24日

广东省廉江市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廉江市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详见附件)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9月30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领证地点:廉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41、42号。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委托他人领取的,须请同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历证书)。

(二)随证书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需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于妊娠结束后且自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结果领取证书。

(四)请各申请人务必按时领取证书。

(领证咨询电话:0759-6684339、0759-6621029)

附件:(1——2)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廉江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四川泸州一中附属幼儿园2024年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泸州一中招聘了!!!

因学校发展所需,

我校附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3名编外聘用人员。

百廿一中,风华正茂,

“职”等你来!!!

职位详情

 

报名须知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试用与聘用

1.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第一中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须本人签字确认。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必须件)、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需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一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第一中学校附属幼儿园(江阳区前进下路52号)。

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日)。

考核

(1)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资格审查未通过,恕不通知)。

(2)考核内容为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将通过说课、无生试讲、才艺展示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现场表现,从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对幼儿的了解程度,技能技巧,评价与反思八大方面给予评分,保育员参照教师资格面试标准。

体检政审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审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第一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3.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第一中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011035798

肖老师 联系电话:18308324012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2024年6月24日

泸州市第一中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省成都列五中学2024年招聘启事

一、学校简介

四川省成都列五中学是四川省首批重点中学、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成都市领航高中、成都市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引领校、成都市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地校、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校、成都市中学生思维训练基地校。

学校始建于1904年,创办人张培爵(字列五),系同盟会会员、蜀军政府都督、辛亥革命英烈。学校前身为“叙府公立中学堂”,先后九易其名,十迁校址,伴随着辛亥革命、抗日战争、新中国成立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路成长。

学校始终坚持“公、勇、诚、朴”的校训,陶铸“自强不息、其命唯新”的列五精神,发扬“爱国益民”的办学传统,“创品牌,创特色,全面实施以做人教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办学目标,践行“家国天下,君子不器”的办学思想,实施“先做人,后做学问,在做学问中学会做人”“人人都有舞台,个个都能精彩”的育人理念,培养学生“有爱国情怀和学习能力;有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有健康身心和广泛兴趣”,形成“做人为先,多元发展,品质卓越”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分设高中部(双林校区)、初中部(红星校区)、初中部(双桥校区,在建),占地面积共120亩,教学班81个,学生4000余人。

学校有省特级教师5人,市特级校长1人,省级优秀教师7人,市区级学科带头人38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3人,市区级优秀青年教师56人,另有各类优模教师160余人。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艺术体育,心理。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6.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7.30周岁以下(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经验或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荣誉者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30日。

2.截止日期前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应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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