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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泊头市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沧州泊头市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02名(农村中小学教师275名,市区幼儿教师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泊头市辖区生源地或夫妻一方为泊头辖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 年 6月25 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 年 6月25 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6月25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中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时未下发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合格且网上可查询)。

  (六)拟报名人员有本方案第七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七)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确定时间的,计算截至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计划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中小学语文教师

001001

60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数学教师

001002

60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英语教师

001003

55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音乐教师

001004

25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美术教师

001005

25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体育教师

001006

25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001007

25

不限

专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教师

002001

27

幼儿及学前教育

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 6月 25日至2018年6月29日在泊头市电视台、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http://139.129.209.133/网,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2 日8:30至2018年7月 6日17:00。  

  (三)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近期白底证件照、不得美颜)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7月11日开始登录http://139.129.209.133/打印《笔试准考证》。

  (9)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语、数、外、幼儿教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由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五)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不得报名,其它县市在职教师考试需提交辞职证明和档案。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外省命题、异地人员监场、阅卷、登统;面试部分采取聘请外地评委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1)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2)其他所有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所学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中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按 1.2:1的比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按1.5: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入围面试考生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未毕业的2018年毕业生除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面试合格证)、报名表外,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三)面试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 

  (1)讲课:时间为5分钟。讲课选用幼儿中、大班教材。 

  (2)基本技能测试: 

  ① 自弹自唱技能测试:自选一首歌曲、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琴、手风琴)(30分)。  

  ②舞蹈技能测试:自选舞蹈、自备伴奏U盘(20分)。

  2、中小学其他教师岗位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面试方式为讲课(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50分)。

  (2)讲课内容为小学3-6年级现行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50分)

  ①音乐专业: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自带)、舞蹈(自备伴奏U盘),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

  ②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测试60分钟。

  ③美术专业:命题创作(画种不限,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 60 cm,宽不超过 40cm,测试60分钟。

  ④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录取。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及泊头市所属公办学校正式在岗教师(包括试用期内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317——8180007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人员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待教师编制空缺后依据程序按招聘年度整批予以解决入编问题,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岗位设定

  新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按照空缺岗位情况进行配备,严格按照成绩自主选岗。

  选岗时,第一批是本科以上学历凭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按成绩优先选对应初中专业的岗位,未选岗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第二批选岗,第二批选岗是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队自主选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十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同时,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公告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在泊头市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 139.129.209.133/和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凡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有关事项的调整公告等将及时在http:// 139.129.209.133/和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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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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