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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肇庆市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肇庆新区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新区实验学校为肇庆新区直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面向全市招生,12 年一贯制。该学校占地面积 273 亩,设计规模在校生4140人。学校于2014 年 9月开始招生,目前在校学生1506人,其中:小学 504人,初中 398人,高中604人。办学经费由肇庆新区管委会负担。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承担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教育教学及相关业务。
二、招聘岗位
(一)中学教师招聘学科与人数:语文13名,数学13名,英语13名,物理5名,化学4名,生物5名,政治5名,历史5名,地理5名,音乐3名,体育5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4名,心理2名,职业生涯规划师1名。   
(二)小学教师招聘学科与人数:语文9名,数学7名,英语7名,品德与社会2名,信息技术2名,音乐2名,体育3名,美术2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小学校在职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指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测试;
8.年龄条件:
应、往届毕业生:18至30周岁。
中小学校在职人员:具备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学历的40周岁内;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45周岁内。特级教师、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有学科竞赛、人工智能和科技发明辅导、有校本课程开发经验者优先录用。
本校在职人员:45周岁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18年8月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8月5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3.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表,可网上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可不提供)、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8月5日)、在职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往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学位资料。
4.报名地点:肇庆新区总部四路一号,肇庆新区实验学校接待中心。联系人:叶丽,联系电话:0758-6628122。   
5. 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肇庆新区实验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应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推荐面试、笔试和试讲,分别组织进行:全部考生参加推荐面试,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1:3比例进入笔试和试讲,然后按推荐面试10%+笔试35%+试讲55%统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数。
1.推荐面试
(1)通过报名审核人员需参加推荐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由评委对应考者进行考核评价,去掉各评分要素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应试者的推荐面试成绩,成绩占考试总分的10%。推荐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招聘办公室组织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当面测试,以其综合能力和胜任岗位程度按岗位1:3推荐参加笔试、试讲。
(3)推荐面试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和入围参加笔试、试讲人员名单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根据排名按岗位1:3确定入围笔试名单,有入围人员确定不参加笔试的可以递补。若推荐面试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时出现因考生同分超过1:3时,则按评委组长的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4)推荐面试时间地址:推荐面试将于截止报名时间2日内举行,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2.笔试
(1)通过推荐面试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35%。笔试试题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统一命制,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含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入围笔试名单将于推荐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转载及肇庆新区实验学校门口张贴公布,请自行上网查询或现场查阅,不另行通知。同时公告笔试时间、试室、座位等情况。
3.试讲
(1)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5%。试讲由招聘办公室组织专业评委小组,通过试讲,考察参试人员综合素质、举止形态、应急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学科教学能力等。试讲成绩当场宣布。
(2)试讲时间和考场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转载及肇庆新区实验学校门口张贴公布,请自行上网查询或现场查阅,不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5%+试讲成绩×5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转载。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生排序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确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七、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肇庆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推荐面试、笔试、试讲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http://http://www.zqedu.gov.cn/)转载,请考生及时浏览。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推荐面试、笔试、试讲、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肇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之前2018年6月11日在“肇庆教育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肇庆新区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启示撤销作废。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35123(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58-2806718(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1.2018年肇庆市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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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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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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