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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8〕57号)文件精神,现将大石桥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150名(初中60名,小学90名)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体计划详见《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未满31周岁。即198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小学: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学科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报考各学科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特岗计划”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要求:
  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不受限制。
  8.应聘人员须为辽宁省户籍; 
  9.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7日(周六不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性。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厅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4)正面、免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3张)。
  应聘者按照小学、初中招聘学科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学科。报考人数与报考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学科,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持身份证于2018年10月29日-30日到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厅领取。
  (三)笔试
  1.时间:2018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及分值:教育学50分,心理学40分,教育法律法规10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为营口地区中小学现行学科教材,采取说课的方式,应聘者自备说课题目,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学科拟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照小学、初中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者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体检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拟聘用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取。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由于考核、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全市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
  2.岗位选择。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选择。例如:初中语文招聘岗位7个,初中语文综合成绩第1名优先选择岗位,第2名从剩余的6个岗位中选择,以此类推。
  3.聘用。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将统一采用《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进行备案,根据有关部门意见,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统一安排上岗任教。
  六、政策待遇
  1.“特岗计划”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大石桥市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5.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七、要求
  1.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大石桥市教育局 0417-5614574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7-6957183
附件:1.辽宁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2.辽宁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大石桥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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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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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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