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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2018年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2018年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下半年达州市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下半年达州市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7人(其中:教育156人、卫生191人),其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注: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守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 年龄18岁及以上(2000年11月12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2日后出生),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 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本次招聘支持手机报名,点击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主页右上角“下载考生之家APP”,用手机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9:00时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时。
对于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8-83336031、0818-2123499, QQ: 3160400169、3568419041;对于报名资格、条件有疑惑的可咨询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达川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2190258)。
(二)报名程序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专业、资格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达州市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5K至25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中认真核实,确保本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照片质量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由达川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
4. 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下午14: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请报考者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
5. 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 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报名截止前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3份,供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9日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0818-2123499, 0818-2190258,QQ: 3160400169、356841904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其中,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招。
3. 一个“岗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岗位编码。在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4.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招聘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公招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9:00点-17:00点)。申请加分的地点为:达川区人社局。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须按本《公告》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申请加分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届时未提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不含中医〉)。其中,报考教师的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不含中医)。笔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籍。
综合基础知识参考内容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内容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内容为《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复习大纲(试行)》。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等科目。
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设置详见附件1。
(二)成绩计算比例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申请调整到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也可向达川区人社局申请退费。
笔试为零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笔试费每人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达川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依据折后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在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但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致使实际通过资格复审只有1人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折后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网络打印的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先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达川区人社局复审。
(七)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束后,适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进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达川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审核、聘用
考试成绩统一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进行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达川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对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要求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一科成绩为零分者;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者;
4.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八、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川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达州市达川区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川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人社局:咨询:0818—2190258,监督举报:0818—2190298

附件: 1. 2018年下半年达州市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3.《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4.《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复习大纲(试行)》
5. 2018年达州市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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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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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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