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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溧水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市溧水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溧水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包括幼儿园)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2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溧水区政府网(www.njls.gov.cn)、溧水教育信息网(www.njls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中小学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 2016至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学前教育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2019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现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 28日8:00至11月30日17:00。

  说明:合并招聘的岗位网上报名只选学段学科(如:初中语文、小学语文1、小学数学2等)。

  2.上传材料与具体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全日制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6-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等未注明师范类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

  (4)符合招聘条件(二)的应聘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年限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或明细。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3.资格初审

  溧水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 28日8:00至12月1日17:00。

  4.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能通过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1月30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5.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 28日8:00至12月2日12:00。

  6.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2月4日14:00至12月4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我区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7.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8.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2016至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学前教育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其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做要求。应聘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均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名成功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符合溧水区招聘条件的可在溧水区兼报且不另行缴费,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6)兼报溧水区的应聘人员所报学段、学科必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7)笔试报名阶段所报的学校、学段、学科到面试登记阶段不可更改。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8)按时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溧水区2019年教师招聘笔试与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各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19年1月15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溧水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9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19年溧水区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2)面试报名和面试资格复审。参加溧水区2019年教师招聘(含兼报溧水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前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等有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

  ①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的面试相关要求(拟于2019年3月发布)。

  ② 参加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或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模拟上课、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项考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溧水区教育局发放的面试通知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溧水区政府网、溧水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溧委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需求,所有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二)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公告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25-57227317 (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附件:南京市溧水区中小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信息表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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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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