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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苍溪县2018-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元苍溪县2018-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的

公      告

  为加快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2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3〕25号)、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苍溪县引才聚智推动创新创业的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苍溪籍在外优秀人才“归巢创业”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在编制范围内公开引进393名急需紧缺中小学校教师,补充到苍溪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和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核引进教师岗位共393名(含2019年计划数306名,2018年未完成计划数87名,见附件1)。其中:县城高中普通教师31名,苍溪职中专业教师10名,县城学校心理学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陵江四小特教教师2名,农村中小学校教师344名。按照学科分类如下:

(一)县城高中文化课教师:31名

  苍溪中学:11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信息技术1名)

  城郊中学:9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3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实验中学:4名(数学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

  苍溪职中:7名(语文3名、数学3名、历史1名)

(二)苍溪职中专业课教师:10名

  职高财会1名、化学(植物病理检验)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土木工程1名、动物医学1名、物联网技术1名、旅游管理1名、机械设计及自动化2名、应用物理1名。

(三)县城学校心理学、音乐、体育教师、特教教师:8名

  城郊中学:1名(心理学)

  陵江五小: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陵江镇中:1名(心理学)

  陵江二小: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陵江四小:2名(特教)

(四)农村中小学校教师:344名

  初中教师:107名(语文25名、数学31名、英语17名、物理13名、化学5名、道德与法制2名、历史4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1名)

  小学教师:237名(语文90名、数学95名、英语25名、音乐5名、体育11名、美术7名、信息技术2名、道德与法制1名、科学1名)

三、引进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的教师,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体为:

  1.县城高中文化课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

  2.苍溪职中专业课教师、陵江四小特教教师、县城学校心理学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

  3.县城学校音乐、体育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

  4.乡镇中小学校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

  5.我县范围内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内,县内特岗教师必须经学校同意,教科局审批终止协议后方可报考。

  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苍溪职中专业教师除外)、相应毕业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身体健康。

  (4)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共设五个现场报名点。

序号

时间

地点

1

2018年11月24日

9:00—17:00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一运动场。

2

2018年11月29日

9:00—17:00

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

2018年11月30日

9:00—17:00

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四川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

4

2018年12月6日

9:00—17:00

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313室。

5

2018年11月26日至

12月12日(上班时间)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0号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下载《2018-2019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填好后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0839-5223126@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2.岗位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县城中、小学校的,报名时要填报到单位、学段、学科;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所学专业只填报学段、学科(入闱后再按成绩顺序选择学校)。每人只能选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招就处或教务处的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职高专业教师岗位除外),并如实填报《2018-2019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供相关合同。网上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在12月12日前交苍溪县教科局人事股审核。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聘用前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往届生必须在体检合格后、考察程序进行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移至县人才交流中心,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8月1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并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的整个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福利待遇

  (一)引进教师占公办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全额拔款支付。

  (二)引进教师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落户到我县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按《苍溪县引才聚智推动创新创业的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

六、引进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采用现场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考核。具体如下:

  (一)现场考核方式

  1.报考普通岗位人员的现场考核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的时间为10分钟,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

  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人员的现场考核,采取试教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总成绩=试教成绩 x 40% +技能测试成绩 x 60%。

  3.试教内容由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自行准备。

  4.试教成绩达到70分者为合格,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二)现场考核时间及地点

  1.试教。12月15日资格审查及发放《试教通知书》,12月16日在苍溪县城学校统一进行试教。

  2.报考苍溪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同期在苍溪职中一并进行,技能测试由考核组分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计分。

  本次引进整个现场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岗位数和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

七、成绩公布

  考生考核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签约

  应聘考生试教成绩公示无异议后,苍溪县教科局根据岗位数和试教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并通知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签订《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签约时间和签约方式以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要求签订《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苍溪县教科局将根据考生成绩排名顺序安排替补人员。每个签约考生缴纳签约诚意金5000元,如考生按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苍溪县教科局将退还应聘人员签约诚意金。

九、体检

  (一)体检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体检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00元/人)。

  (五)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

十、考察

  根据现场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表现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十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引进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规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以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引进人才合同》处理。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区号0839)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3126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苍溪县纪委:5220437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4663

  附件:1.2018-2019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

         2.2018-2019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2日

教师招聘交流群:72473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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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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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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