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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龙华区2018中小学教师选聘4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2018中小学教师选聘40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精神,我区将于2018年12月拟赴西南大学(重庆)和华中师范大学(湖北)设点选聘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公开选聘,引进一批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升师资队伍水平。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选聘人数(40个)。学科岗位: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学校

招聘人数

学科岗位

备 注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8

不限

 

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

5

不限

 

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

6

不限

 

海口市海瑞学校

9

不限

 

海口市义龙中学

5

不限

 

海口市城西中学

7

不限

 

合    计

40

 

 

  三、选聘条件

  拟选聘的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校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毕业生,优先考虑聘用。

四、选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选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18年11月27日,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及有关师范大学校园网等媒介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至2018年12月7日截止,应聘人员先从校园网下载报名表格并认真填写,明确应聘岗位,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邮箱:qjr41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在设点学校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或电话、信息通知考生)。

4.组织面试。

面试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交原件审核才确定签约,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作假的取消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如有,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校成绩单(需学校盖章);

(5)毕业证(如有);

(6)学位证(如有);

(7)教师资格证(如有);

(8)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有);

(经验证后原件当场退还,最终未签约录用者所有报名材料不退还)。

面试时间:(学校公告或电话、信息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面试时间依设点学校先后顺序确定)

5.拟聘人选。根据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及毕业生的选择意向,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6.上报审批。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

7.签订聘用协议。由区教育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8.应聘人员的体检、公示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9.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毕业后持就业协议以及有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固定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五、使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安排在区属学校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工资待遇按我区公办学校同类教师工资标准确定。

六、其他事宜

毕业生录用后在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方予以办理报到手续。如出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按时提交或其他不符合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的情况,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17384601284  0898-66568646(吴老师、陈老师)

监督电话:

龙华区人社局 0898-66568060  

龙华区教育局 0898-66568633(纪检科)

七、本方案由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表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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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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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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