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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市2019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张家港市2019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赴有关高校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2018年1月1日至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2.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到2019年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不包含其下设二级民办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8.4.136.222:8010/wsbm)。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系统公告栏公告。

  3.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月12日16:3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月13日16:30。

  5.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只能选择一个面试地点的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14日9:00至12:00登陆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12月15日(周六)8:30~11:30,随园校区田北楼402室。

  2.西南大学:12月19日(周三)8:30~11:30,教育学部。

  (二)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者须登录“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带至现场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②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归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通过审核者,须及时登录“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场号、座位号,并自行填写在准考证上相应位置。

  (三)注意事项

  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考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12月15日(周六)下午;

  (2)西南大学考点:12月19日(周三)下午。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基本教育能力考核。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30分钟。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12月16日(周日);

  (2)西南大学考点:12月20日(周四)。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微型课。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指定内容准备3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

  八、公示及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张家港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九、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考试费。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58222470,蒋老师0512-56729901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50人)
招聘地点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开考比例
学科 岗位名称 岗位简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 01 普通中学 语文 中学语文教师 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 专技 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类(语文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2 普通中学 数学 中学数学教师 从事中学数学教学工作 专技 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数学类、教育类(数学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3 普通中学 英语 中学英语教师 从事中学英语教学工作 专技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英语类、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教育类(英语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4 普通中学 物理 中学物理教师 从事中学物理教学工作 专技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物理学类、教育类(物理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5 普通中学 政治 中学政治教师 从事中学政治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类(思政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6 普通中学 历史 中学历史教师 从事中学历史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历史学类、教育类(历史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7 普通中学 地理 中学地理教师 从事中学地理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地理学类、教育类(地理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08 职业学校 电工电子 职业学校教师 从事职业学校电工电子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 2:1
09 职业学校 机械 职业学校教师 从事职业学校机械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 2:1
10 职业学校 电气工程 职业学校教师 从事电气自动化类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专技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 2:1
11 普通中学、职业学校 计算机 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教师 从事中学信息学教学及竞赛指导工作,或从事职业学校计算机类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专技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西南大学 12 普通中学 语文 中学语文教师 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 专技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类(语文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13 普通中学 数学 中学数学教师 从事中学数学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数学类、教育类(数学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14 普通中学 英语 中学英语教师 从事中学英语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英语类、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教育类(英语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2:1
15 普通中学 政治 中学政治教师 从事中学政治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类(思政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 2:1
16 普通中学 历史 中学历史教师 从事中学历史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历史学类、教育类(历史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 2:1
17 普通中学 地理 中学地理教师 从事中学地理教学工作 专技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地理学类、教育类(地理专业) 具有相应学位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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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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