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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区2018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76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口琼山区2018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76人

为充实我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事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23名,幼儿园教师 53名,分别安排在我区公办小学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选聘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关、择优聘用、阳光操作”等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123名,其中语文28名,数学28名,英语12名,体育13名,音乐10名,信息技术12名,美术12名,思想品德5名,心理健康3名;幼儿园教师53名(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附表)。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直接选报具体幼儿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报考时只选报相应的学科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最后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学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海南省户籍,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即 1983年12月 3日后出生的(不含12月3日)】。
(三)具有相对应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 琼 山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网 址 :http://qsqzf.haikou.gov.cn
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上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2月3日—12 月14 日。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上午9点至 2018年12月19日中午12: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表内岗位编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 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 有效户口本本人页图片;
5) 学历证书;
6) 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7) 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18年12月19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18年12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公布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发布。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 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小学岗位:小学教育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将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入面试,岗位职数≥15名的按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职数<15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②《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③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④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复审,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进入面试。
3、 面试
面试内容:小学岗位:报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养等;幼儿园岗位:弹、唱、跳、画、讲故事等。
(面试成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员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的名单将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被考察者须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八)体检。
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 3 天内申请复查)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竞岗考试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录用。
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若考生所选择的学校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到其他学校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拟录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补录人员依次递补。
(十一)服务期限。
被聘用教师须在我区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服务满5 年,方能提出调动申请。
(十二)考核。
被录用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琼山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在编在岗教师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在小学及幼儿园工作。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65826136
监督电话:65821238
 
 
附件:1、2018年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2、2018年海口市琼山区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琼山区教育局
2018年 12月1 日

教函311号附件2.2018年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教函311号附件3-2018年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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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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