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东省潮州市2018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潮州市2018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现将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潮州考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的安排

(一)面试对象

1、具有潮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 (即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已挂靠在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考生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2、潮州市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潮州市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时必须是潮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在潮州区域的普通高校在读生选择潮州考区为报考考区。

3.报考日语、俄语考生全省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五)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安排

潮州市高级中学审核全市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资格的考生,审核时间:2018年12月17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潮安区教育局审核潮安区、枫溪区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8年12月17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饶平县教育局审核饶平县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8年12月17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湘桥区南春中学审核湘桥区辖区范围内(包括凤泉湖高新区)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8年12月17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8日前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地点

 

考区名称 现场审核点名称 现场审核点地址 联系电话
潮州市 潮州市高级中学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0768-2805016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潮州市潮安区党政大楼西侧 0768-5811582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2号 0768-7501041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中学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444号 0768-2259400

 

3.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交资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潮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潮州市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1。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2018年12月21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的规定缴纳费用,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面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

6.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6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7.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3月5日。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广东省潮州市2018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二、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3)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参加2018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5)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6)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潮州市教育网(http://edu.chaozhou.gov.cn/)。

(7)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附件1: 广东省潮州市2018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学籍证明(下载).doc

 

                              潮州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1

 

 

   

 

 

 

兹有学生            , 性别     ,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月被我校全日制                专业录取,学历层次    ,学制       年。现处于       年级在读。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学籍管理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仅供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

的全日制专科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

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