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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11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14日(网上报名后须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12月11-20日(休息日除外,详见附件1);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考试时间:2019年1月5-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4.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
  (二)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凭学生证报考。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附件1)、面试类别、面试科目(附件2),根据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附件3)完成信息录入。
  特别提示: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日语(中职文化课)、俄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将在重庆科技学院进行,考生只能选择“重庆科技学院” 考区报名,其它考区不接收以上科目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
  (二)现场审核及材料准备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本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区相应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只有到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的报名状态才会显示为 “通过审核”。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本人学生证(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备注:重庆市外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不能在重庆报考,请回高校所在地报考。
  2.户籍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的正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
  3.户籍不在重庆市内,但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档案接收函,或有效社会保障卡,或重庆市合法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
   注:现场审核地点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相关规定,我市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四)打印准考证
  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公共科目)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中职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附件5)、中职专业名称与教材编号对应表(附件6),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面试大纲参见附件7,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大纲参见附件8,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参见附件9。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9年3月5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5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0)。复核后的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从2015年下半年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18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九、认定事宜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彩色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在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向户籍或个人档案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参见当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通知。
     
  附件:1.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区及现场确认点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4.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大纲(试行)
  5.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
  6.中职专业名称与教材编号对应表
  7.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面试大纲
  8.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大纲
  9.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10.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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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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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区
现场确认点
序号 考区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现场审核时间
12月11-20日
(休息日除外)
可报类别
1 渝中区 渝中区较场口85号附3号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3001室 023-63801693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 九龙
坡区
九龙坡区新华七村一号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 023-68653621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3 南岸区 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22号南岸区教委二楼 区教育考试中心 023- 62839574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4 北碚区 北碚区光荣村199号(北碚区胜利路竟发购物中心旁上行50米)区教育考试中心 023-68863487
023-68296161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5 渝北区 渝北区龙发街29号区教育考试中心6303室 023-67814123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6 合川区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合川区教育考试中心 )
 
023-42730591
023-42847593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7 永川区 永川区枣园路26号
区招办
023-49851362
023-49864071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8 涪陵区 重庆市涪陵区乌宝路三号教委小区 023-72226059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9 万州区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56号教委大厦三楼招生办 023-58222120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0 壁山区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新人民广场政府大楼2号楼319室) 023-41423408
023-41698447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1 沙坪坝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区教育考试院 023-86056003 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2 江北区 重庆市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区教师进修学院负一楼 023-67872274
023-67854287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3 江津区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336号江津区招办 023-47530127
023-47559792
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4 大渡口区 大渡口区钢花路848号2-1大渡口区教育考试中心 023-86192049
023-86192041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5 长寿区 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长寿区招生科 023-40252214
023-40244467
023-40253262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6 巴南区 巴南区政府6楼619室 023-66220196 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7 綦江区 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65号綦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023-48665098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8 铜梁区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民营街109号(区教委内) 023-45678043
023-45218474
023-45678040
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19 大足区 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11号
(大足区教委北楼2204室)
023-81091027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0 荣昌区 荣昌区宝城路一段196号(区教委内102室) 023-46772576  023-46781498 上午:9:00–11:40
下午:14:0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1 开州区 开州区汉丰街道人和路5号(区教委3楼) 023-52991107
023-529911620023-52991105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2 云阳县 云阳县大雁路170号招生办(电教馆)208 023-55151831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3 黔江区 黔江区城西街道武陵山路80号 023-79233722
023-79222436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4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230室 023-65910194
023-65910018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
中职文化课
25 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厚德楼H114 023-65022070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日语、俄语)
26 西南
大学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教师教育学院 023-68253919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仅限西南大学在校师范生报考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社会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9       小学信息技术 249  
1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50  
11     小学全科 251 2018年下半年起新增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日语(初级中学) 345A 2017年下半年起新增(仅限重庆科技学院)
5       俄语(初级中学) 345B 2017年下半年起新增(仅限重庆科技学院)
6       物理(初级中学) 346  
7       化学(初级中学) 347  
8       生物(初级中学) 348  
9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349  
10     历史(初级中学) 350  
11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2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3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4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5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6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7     科学(初级中学) 357  
18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359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日语(高级中学) 445A 2017年下半年起新增(仅限重庆科技学院)
5       俄语(高级中学) 445B 2017年下半年起新增(仅限重庆科技学院)
6       物理(高级中学) 446  
7       化学(高级中学) 447  
8       生物(高级中学) 448  
9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10     历史(高级中学) 450  
11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2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3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4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5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6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17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459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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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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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 试 大 纲(试行)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一、二均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
  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
  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
  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
  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
  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
  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
  1.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
  准确把握所教的教学内容、理解本课(本单元)在教材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单元的关系。
  2.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七)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
  3.能够适当地运用板书,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八)教学评价
  1.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
  2.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九)专业知识与能力
  1. 了解行业特点及人才需求
  2. 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与基本规律
  3. 能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四、测试方法、程序
  (一)基本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专业概述、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程序
  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中指定的教材准备试讲。届时,考点会为考生准备相应的教材以备考生需要时查阅。
  1.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试讲题单,确定试讲内容。
  3.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制作PPT,试讲时要有板书。
  4.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按工作人员指示,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
  (1)考生回答考官随机抽取的2个规定问题。(5分钟)
  (2)考生进行讲课,要求有板书。(10分钟)
  (3)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专业知识进行提问,考生回答。(5分钟)
  5.考试结束,考生有序离场。
 
 
 
附件5

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
 
科类代码 科类 教材编号 教材名称 编者 出版社 版本
01 农林牧渔类 01 《普通动物学》 张训蒲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5年6月第二版
02 《植物生理学》 王忠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9年12月第二版
03 《农业经济学》 钟甫宁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年2月第五版
04 《农产品加工原理及设备》 周江,王昕,任丽丽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5年9月第一版
05 《电工与电气设备(农业水利技术专业)》 陶有抗 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3年1月第一版
02 资源环境类 01 《采矿学》 陈国山,李毅 冶金工业出版社 2013年3月
02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高等学校环境类教材)》 曲向荣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年12月
03 《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李东林,宋彬 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20l3年12月
03 能源与新能源类 01 《石油地质学》 柳广弟 石油工业出版社 2009年3月第4版
02 《热工基础》 唐莉萍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3年9月第3版
03 《变配电所二次部分》 张蓉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2年1月第2版
04 土木水利类 01 《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 文春帆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年3月第2版
02 《建筑识图与构造》 吴舒琛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12月第二版
05 加工制造类 01 《电工基础》 王英、丁金水、徐宏、刘永军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4年8月第3版
02 《机械基础》 胡家秀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3年1月第2版
06 石油化工类 01 《化学工程基础》 武汉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8月第二版
02 《物理化学简明教程》 印永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8月第四版
07 轻纺食品类 01 《制浆造纸工艺》 王忠厚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14年1月第2版
02 《食品应用化学》 李晓华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12月第1版
03 《粮油加工技术》 王丽琼、李鹏林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7年1月第1版
08 交通运输类 01 《交通运输概论》 万明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5年3月
09 信息技术类 01 《计算机导论》 杨月江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4年8月第1版
10 医药卫生类 01 《医学基础》 孙志军、刘伟 人卫出版社 2013年8月第2版
11 休闲保健类 01 《美容美体学》 吴强、赵瑛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年7月第1版
12 财经商贸类 01 《基础会计》 张玉森、陈伟清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年6月第四版
02 《金融基础》 陈利荣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第二版
03 《市场营销知识》 冯玉祥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7月第三版
13 旅游服务类 01 《钟表技术》 萧治平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14年8月第1版
02 《中餐烹饪基础》 陈勇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13年8月 第1版
03 《旅游概论》 邵世刚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8月第一版
14 文化艺术类 01 《艺术学概论》 彭吉象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年5月第4版
15  体育与健身类 01 《运动训练学》 田麦久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1月
02 《体育设施与管理》 陈融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
16 教育类 01 《学前教育学》 黄人颂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5年8月第三版
17 司法服务类 01 《法律基础》 刘莲花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年8月第2版
18 公共管理
与服务类
01 《企业行政管理》 张秋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年9月第1版
02 《民政工作》 周良才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0年1月第1版
19 文化课类 01 《心理健康教育》 马力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年

 
 
附件6

中职专业名称与教材编号对应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对应教材编号
D01 农林牧渔类  
D0101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J0102
D0102 现代农艺技术 J0102
D0103 观光农业经营 J0103
D0104 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 J0102
D0105 种子生产与经营 J0102
D0106 植物保护 J0102
D0107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J0102
D0108 茶叶生产与加工 J0104
D0109 蚕桑生产与经营 J0103
D0110 中草药种植 J0102
D0111 棉花加工与检验 J0104
D0112 烟草生产与加工 J0104
D0113 现代林业技术 J0102
D0114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J0102
D0115 园林技术 J0102
D0116 园林绿化 J0102
D0117 木材加工 J0104
D0118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J0101
D0119 特种动物养殖 J0101
D0120 畜牧兽医 J0101
D0121 宠物养护与经营 J0101
D0122 淡水养殖 J0101
D0123 海水生
养殖
J0101
D0124 航海捕捞 J0101
D0125 农产品保鲜与加工 J0104
D0126 农产品营销与储运 J0104
D0127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J0105
D0128 农村电气技术 J0105
D0129 农业与农村用水 J0105
D0130 农村环境监测 J0103
D0131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 J0103
D0132 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J0103
D02 资源环境类  
D0201 国土资源调查 J0202
D0202 地质调查与找矿 J0203
D0203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 J0203
D0204 地球物理勘探 J0203
D0205 钻探工程技术 J0201
D0206 掘进工程技术 J0201
D0207 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 J0203
D0208 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 J0203
D0209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 J0202
D0210 地质与测量 J0203
D0211 水文与水资源勘测 J0203
D0212 采矿技术 J0201
D0213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 J0201
D0214 矿山机电 J020
D0215 矿井通风与安全 J0201
D0216 矿井建设 J0201
D0217 煤炭综合利用 J0201
D0218 环境监测技术 J0202
D0219 环境管理 J0202
D0220 环境治理技术 J0202
D0221 生态环境保护 J0202
D0222 气象服务 J0202
D0223 雷电防护技术 J0202
D03 能源与新能源类  
D0301 石油钻井 J0301
D0302 石油天然气开采 J0301
D0303 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 J0301
D0
04
石油与天然气贮运 J0301
D0305 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 J0302
D0306 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 J0302
D0307 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 J0302
D0308 火电厂集控运行 J0302
D0309 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 J0302
D0310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J0303
D0311 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J0303
D0312 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 J0303
D0313 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J0303
D0314 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 J0303
D0315 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 J0303
D0316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 J0303
D0317 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 J0303
D0318 供用电技术 J0303
D0319 电力营销 J0303
D04 土木水利类  
D0401 建筑工程施工 J0402
D0402 建筑装饰 J0402
D0403 古建筑修缮与仿建 J0402
D0404 城镇建设 J0402
D0405 工程造价 J0402
D0406 建筑设备安装 J0401
D0407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J0401
D0408 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 J0401
D0409 建筑表现 J0402
D0410 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 J0401
D0411 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J0401
D0412 市政工程施工 J0402
D0413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 J0402
D0414 铁道施工与养护 J0402
D04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J0401
D0416 工程测量 J0402
D0417 土建工程检测 J0402
D0418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J0401
D05 加工制造类  
D0501 钢铁冶炼 J0502
D0502 金属压力加工 J0502
D0503 工程材料检测技术 J0502
D0504 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 J0502
D0505 有色装备运行与维护 J0502
D0506 建材装备运行与维护 J0502
D0507 有色金属冶炼 J0502
D0508 建筑与工程材料 J0502
D0509 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 J0502
D0510 选矿技术 J0502
D0511 机械制造技术 J0502
D0512 机械加工技术 J0502
D0513 机电技术应用 J0501
D0514 数控技术应用 J0502
D0515 模具制造技术 J0502
D0516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J0501
D0517 汽车制造与检修 J0502
D0518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J0501
D0519 船舶制造与修理 J0502
D0520 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 J0502
D0521 金属热加工 J0502
D0522 焊接技术应用 J0501
D0523 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J0501
D0524 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 J0502
D0525 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J0501
D0526 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 J0501
D0527 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J0501
D0528 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J0501
D0529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J0501
D0530 电气运行与控制 J0501
D0531 电气技术应用 J0501
D0532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J0501
D0533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 J0501
D0534 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 J0501
D06 石油化工类  
D0601 化学工艺 J0601
D0602 工业分析与检验 J0601
D0603 石油炼制 J0601
D0604 化工机械与设备 J0601
D0605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J0601
D0606 精细化工 J0601
D0607 生物化工 J0601
D0608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 J0601
D0609 橡胶工艺 J0601
D0610 林产化工 J0601
D0611 核化学化工 J0602
D0612 火炸药技术 J0602
D0613 花炮生产与管理 J0602
D07 轻纺食品类  
D0701 制浆造纸工艺 J0701
D0702 平面媒体印制技术 J0701
D0703 塑料成型 J0701
D0704 纺织技术及营销 J0701
D0705 纺织高分子材料工艺 J0701
D0706 丝绸工艺 J0701
D0707 染整技术 J0701
D0708 针织工艺 J0701
D0709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J0701
D0710 皮革工艺 J0702
D0711 食品生物工艺 J0703
D0712 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 J0703
D0713 粮油饲料加工技术 J0703
D0714 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J0703
D0715 家具设计与制作 J0701
D08 交通运输类  
D0801 铁道运输管理 J0801
D0802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 J0801
D0803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 J0801
D0804 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 J0801
D0805 电气化铁道供电 J0801
D0806 铁道信号 J0801
D080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J0801
D0808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J0801
D0809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J0801
D0810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 J0801
D0811 船舶驾驶 J0801
D0812 轮机管理 J0801
D0813 船舶水手与机工 J0801
D0814 船舶电气技术 J0801
D0815 船舶通信与导航 J0801
D0816 外轮理货 J0801
D0817 船舶检验 J0801
D0818 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 J0801
D0819 工程潜水 J0801
D0820 水路运输管理 J0801
D0821 民航运输 J0801
D0822 飞机维修 J0801
D0823 航空服务 J0801
D0824 航空油料管理 J0801
D0825 汽车运用与维修 J0801
D0826 汽车车身修复 J0801
D0827 汽车美容与装潢 J0801
D0828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J0801
D0829 公路运输管理 J0801
D0830 公路养护与管理 J0801
D09 信息技术类  
D0901 计算机应用 J0901
D0902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J0901
D0903 计算机平面设计 J0901
D0904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J0901
D0905 计算机网络技术 J0901
D0906 网站建设与管理 J0901
D0907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J0901
D0908 软件与信息服务 J0901
D0909 客户信息服务 J0901
D0910 计算机速录 J0901
D0911 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 J0901
D0912 电子与信息技术 J0901
D0913 电子技术应用 J0901
D0914 数字广播电视技术 J0901
D0915 通信技术 J0901
D0916 通信运营服务 J0901
D0917 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 J0901
D0918 邮政通信管理 J0901
D10 医药卫生类  
D1001 护理 J1001
D1002 助产 J1001
D1003 农村医学 J1001
D1004 营养与保健 J1001
D1005 康复技术 J1001
D1006 眼视光与配镜 J1001
D1007 医学检验技术 J1001
D1008 医学影像技术 J1001
D1009 口腔修复工艺 J1001
D1010 医学生物技术 J1001
D1011 药剂 J1001
D1012 中医护理 J1001
D1013 中医 J1001
D1014 藏医医疗与藏药 J1001
D1015 维医医疗与维药 J1001
D1016 蒙医医疗与蒙药 J1001
D1017 中医康复保健 J1001
D1018 中药 J1001
D1019 中药制药 J1001
D1020 制药技术 J1001
D1021 生物技术制药 J1001
D1022 药品食品检验 J1001
D1023 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 J1001
D1024 制药设备维修 J1001
D1025 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 J1001
D1026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J1001
D1027 卫生信息管理 J1001
D1028 医药卫生财会 J1001
D11 休闲保健类  
D1101 美容美体 J1101
D1102 美发与形象设计 J1101
D1103 健体塑身 J1101
D1104 休闲服务 J1101
D12 财经商贸类  
D1201 会计 J1201
D1202 会计电算化 J1201
D1203 统计事务 J1201
D1204 金融事务 J1202
D1205 保险事务 J1202
D1206 信托事务 J1202
D1207 商品经营 J1203
D1208 专卖品经营 J1203
D1209 连锁经营与管理 J1203
D1210 市场营销 J1203
D1211 电子商务 J1203
D1212 国际商务 J1203
D1213 商务英语 J1203
D1214 商务日语 J1203
D1215 商务德语 J1203
D1216 商务韩语 J1203
D1217 商务俄语 J1203
D1218 商务法语 J1203
D1219 物流服务与管理 J1203
D1220 房地产营销与管理 J1203
D1221 客户服务 J1203
D13 旅游服务类  
D1301 酒店服务与管理 J1303
D1302 旅游服务与管理 J1303
D1303 旅游外语 J1303
D1304 导游服务 J1303
D1305 景区服务与管理 J1303
D1306 会展服务与管理 J1303
D1307 中餐烹饪 J1302
D1308 西餐烹饪 J1302
D1309 钟表维修 J1301
D14 文化艺术类  
D1401 社会文化艺术 J1401
D1402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J1401
D1403 播音与节目主持 J1401
D1404 影像与影视技术 J1401
D1405 图书信息管理 J1401
D1406 出版与发行 J1401
D1407 文物保护技术 J1401
D1408 音乐 J1401
D1409 舞蹈表演 J1401
D1410 戏曲表演 J1401
D1411 曲艺表演 J1401
D1412 戏剧表演 J1401
D1413 杂技与魔术表演 J1401
D1414 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 J1401
D1415 乐器修造 J1401
D1416 计算机音乐制作 J1401
D1417 动漫游戏 J1401
D1418 网页美术设计 J1401
D1419 数字影像技术 J1401
D1420 工艺美术 J1401
D1421 美术绘画 J1401
D1422 美术设计与制作 J1401
D1423 商品画制作与经营 J1401
D1424 服装设计与工艺 J1401
D1425 服装展示与礼仪 J1401
D1426 皮革制品造型设计 J1401
D1427 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 J1401
D1428 民间传统工艺 J1401
D1429 民族音乐与舞蹈 J1401
D1430 民族乐器修造 J1401
D1431 民族美术 J1401
D1432 民族服装与服饰 J1401
D1433 民族织绣 J1401
D1434 民族民居装饰 J1401
D1435 民族工艺品制作 J1401
D15 体育与健身类  
D1501 运动训练 J1501
D1502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J1502
D1503 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 J1502
D16 教育类  
D1601 学前教育 J1601
D17 司法服务类  
D1701 法律事务 J1701
D1702 社区法律服务 J1701
D1703 保安 J1701
D18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D1801 办公室文员 J1801
D1802 文秘 J1801
D1803 商务助理 J1801
D1804 公关礼仪 J1801
D180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J1801
D1806 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J1801
D1807 物业管理 J1801
D1808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J1801
D1809 民政服务与管理 J1802
D1810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J1802
D1811 社会保障事务 J1802
D1812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J1802
D1813 家政服务与管理 J1802
D1814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J1802
D1815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J1802
D19 文化课类  
D1901 思想政治  
D1902 数学  
D1903 化学  
D1904 地理  
D1905 语文  
D1906 信息技术  
D1907 生物  
D1908 体育与健康  
D1909 外语  
D1910 物理  
D1911 历史  
D1912 心理教育 J1901
D1913 音乐  
D1914 美术  
D1915 通用技术  
D1916 英语  
D20 其他  

 
备注:如考生选择农林牧渔类中的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学科,
对应教材编号为J0102,教材名为《植物生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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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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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面试大纲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
  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师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
  1.了解专业特点及人才需求。
  2.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与基本规律。
  3.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所教教学内容﹑理解本课(本单元)在教材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单元的关系。
  4.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5.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七)教学实施
  1.情境创设合理,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3.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5.能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6.能够适当地运用板书,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八)教学评价
  1.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
  2.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四、测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考生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备课题目,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接受面试,时间2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五、评分标准
 

序号 测试
项目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职业
认知
5 2 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认同,对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有清楚了解
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
心理
素质
5 3 活泼、开朗,有自信心
2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能力
仪表
仪态
5 2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3 行为举止稳重端庄大方,教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言语
表达
15 8 语言清晰,表达准确,语速适宜
7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思维
品质
15 3 思维缜密,富有条理
4 迅速地抓住核心要素,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
4 看待问题全面,思维灵活
4 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教学
设计
10 1 了解专业特点及人才需求
1 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与基本规律
3 了解课程的目标与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
3 能根据学科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2 教学设计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教学
实施
35 5 情境创设合理,关注学习动机的激发
9 教学内容表述和呈现清楚、准确
3 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提出的问题富有启发性
6 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时间节奏控制恰当;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有效
5 能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7 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教学
评价
10 5 能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
5 能客观地评价教学效果



  六、试题示例
  例一: 《心理健康教育》试讲教学设计
  课题内容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节选自《心理健康教育》第九册P5)
  要求:
  (1)配合教学内容适当板书。
  (2)教学过程需有提问环节。
  (3)教学中应有过程性评价。
 
 
  例二:《日语》试讲教学设计
  课题内容: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节选自《高中日语必修1》P7)
  要求:
  (1)配合教学内容适当板书。
  (2)教学过程需有提问环节。
  (3)教学中应有过程性评价。

   
  例三:《俄语》试讲教学设计
  课题内容

说明: 俄语文本
  (节选自《高中俄语必修1》P1)
  要求:
  (1)配合教学内容适当板书。
  (2)教学过程需有提问环节。
  (3)教学中应有过程性评价。

附件8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大纲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能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2.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
  (二)心理素质
  1.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
  2.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
  3.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三)仪表仪态
  1.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
  2.衣饰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四)言语表达
  1.教学语言规范,口齿清楚,语速适宜。
  2.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语言具有感染力。
  3.善于倾听,并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五)思维品质
  1.思维严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2.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作出及时反应。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上有独到之处。
  (六)教学设计
  1.了解专业特点及人才需求。
  2.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与基本规律。
  3.能够根据课程标准处理教学材料,确定教学目标,突出重点和难点。
  4.能够基于小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合理设计教师活动。
  5.学生活动设计有效,能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参与、合作探究的方式达成学习目标。
  (七)教学实施
  1.教学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能较好地控制教学节奏。
  2.知识讲授准确,能基本完成教学任务。
  3.能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和学科教学规律,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4.能根据教学需要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5.能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6.板书工整规范、布局合理。
  (八)教学评价
  1.能够采用恰当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活动作出反馈。
  2.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
 
  四、测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考生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备课题目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接受面试,时间2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五、评分标准
 

序号 测试
项目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职业
认知
5 2 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认同,对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有清楚了解
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
心理
素质
10 4 活泼、开朗,有自信心
3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能力
3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仪表
仪态
10 5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5 行为举止稳重端庄大方,教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言语
表达
15 4 语言表达规范,语速适宜
6 表达准确,具有感染力
5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思维
品质
15 6 思维缜密,富有条理
6 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作出及时反应
3 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教学
设计
10 1 了解专业特点及人才需求
1 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与基本规律
3 了解课程的目标与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
3 能根据学科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2 教学设计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教学
实施
25 4 情境创设合理,关注学习动机的激发
8 教学内容表述和呈现清楚、准确
2 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提出的问题富有启发性
3 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6 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时间节奏控制恰当;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有效
2 能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
评价
10 5 能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
5 能客观地评价教学效果

 

  六、试题示例
  例一:《心理健康教育》试讲教学设计
  课题内容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节选自《心理健康教育》五年级P5)
  要求:
  (1)配合教学内容适当板书。
  (2)教学过程需有提问环节。
  (3)试讲时要体现师生互动。
 


  例二:《信息技术》教学设计
  课题内容
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节选自《信息技术》四年级上册P5)
  要求:
  (1)配合教学内容适当板书。
   (2)教学过程需有提问环节。
  (3)试讲时要体现师生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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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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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能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2.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
  (二)心理素质
  1.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
  2.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
  3.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三)仪表仪态
  1.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
  2.衣饰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四)言语表达
  1.教学语言规范,口齿清楚,语速适宜。
  2.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语言具有感染力。
  3.善于倾听,并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五)思维品质
  1.思维严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2.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作出及时反应。
  3.思维全面、灵活。
  4.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上有独到之处。
  (六)教学设计
  1.了解专业特点。
  2.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
  3.能够根据课程标准处理教学材料,确定教学目标,突出重点和难点。
  4.具备多学科知识整合能力,能够基于小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合理设计教师活动。
  5.学生活动设计有效,能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参与、合作探究的方式达成学习目标。
  (七)教学实施
  1.教学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能较好地控制教学节奏。
  2.知识讲授准确,能基本完成教学任务。
  3.能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和学科教学规律,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4.能根据教学需要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5.能应用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6.能从音(舞蹈、演唱)体(韵律操、体操、武术)美(书法、简笔画)相应学科中段教材内容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
  7.板书工整规范、布局合理。
  (八)教学评价
  1.能够采用恰当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活动作出反馈。
  2.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和评价。
 
  四、测试方法、程序
  (一)基本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专业概述、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程序
  考生按照人教版3、4年级教材准备试讲。
  1.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试讲题单,确定试讲内容。
  3.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制作PPT,试讲时要有板书。
  4.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按工作人员指示,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
  (1)考生回答考官随机抽取的2个规定问题。(5分钟)
  (2)考生进行讲课,要求有板书。(10分钟)
  (3)个性化才艺展示。(5分钟)
  5.考试结束,考生有序离场。


  五、评分标准

序号 测试
项目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职业
认知
5 2 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认同,对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有清楚了解
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
心理
素质
10 3 活泼、开朗,有自信心
3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能力
4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仪表
仪态
10 4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6 行为举止稳重端庄大方,教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言语
表达
15 7 语言表达规范,语速适宜
5 表达准确,具有感染力
3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思维
品质
15 5 思维缜密,富有条理
5 迅速地抓住核心要素,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
3 看待问题全面,思维灵活
2 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教学
设计
10 1 了解专业特点
1 掌握专业知识全面、表述准确,实践能力强
3 了解课程标准、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 能根据学科的特点,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具备多学科整合能力
2 教学设计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教学
实施
25 2 情境创设合理,关注学习动机的激发
3 教学内容表述和呈现清楚、准确
3 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提出的问题富有启发性
4 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时间节奏控制恰当;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有效
5 能应用多学科专业知识解决问题
5 考生可从小学音(舞蹈、演唱)体(韵律操、体操、武术)美(书法、简笔画)相应学科中段教材内容中任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
3 板书设计突出主题,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教学
评价
10 5 能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
5 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和评价

 


  六、试题示例
  1.语文课示例:
  内容:人教版小学四年级语文上册《题西林壁》
  要求:
  (1)能在导入部分,结合学生旅游的生活实际和自然景观形成的科学知识,使学生将所学内容与生活、科学知识学结合起来,将课内与课外知识结合起来整体理解古诗的意境。
  (2)声情并茂地朗诵这首诗;
  (3)带领学生领会诗中描绘的大自然的美和哲理。
  (4)有适当的板书。
 
  2.数学课示例:
  内容:人教版小学四年级下册《三角形的特性》
  要求:
  (1)让学生认识什么是三角形,什么是三角形的稳定性。
  (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让学生主动探究三角形的稳定性在生活中的应用,教师能够通过简笔画画出学生举例中的三角形稳定性的图例,进一步分析和总结三角形稳定性在生活中应用的科学知识。
  (3)有适当的板书。
 

 
考生才艺展示须知

  考生根据考场已有条件从音、体、美各项中自选一项进行5分钟的才艺展示。
  一、音乐
  1.舞蹈:自定节奏表演。
  2.演唱:清唱一首歌曲。
  二、体育
  1.韵律操:不用音乐伴奏,完成一套组合动作;考场有2个花球,可选择使用。
  2.体操:考生完成一套动作;考场有2床小体操垫,可选择使用。
  3.武术:打一套五步拳或少年拳或自选套路。
  三、美术
  1.书法(三选一)
  ①毛笔书法:内容自定
  ②硬笔书法:内容自定
  ③粉笔书法:内容自定
  2.简笔画:内容自定
 
 
 
附件10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准考
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核查
科目代码
网站
查询分数
联系电话
           
   
   
 

申请人:    (签名)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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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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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11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一)报名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bm.cltt.org”进入。

(二)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报名人数:500人。

(四)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至11月6日下午17:3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五)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凡是自愿参测的广大师生、公务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若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能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页面)或教师报名时需上传工作证明(任教学校出具在职工作证明、工作证等)扫描件,以便核实身份及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社会考生不用上传资料。

3.信息审核:考生报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确认无误完成缴费后方能参加测试。

4.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考生根据缴款通知书上的信息完成缴费,获得电子发票方为报名成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系统发送的缴款短信(请注意查看手机是否设置短信系统拦截功能)。

二、测试

(一)测试日期:2026年11月22日上午8:30-14:00。

(二)测试地点: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成功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1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照片为正常现象,不影响测试。

(四)测试注意事项: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先到先考,逾期视为缺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可凭身份证在“仁怀市政务大厅16号窗口”现场领取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声明

(一)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操作,逾期未完成者,报名信息按作废处理。

咨询电话:13985204030(周老师)、18685629862(刘老师)。

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11日

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

一、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请查询各区发布的认定公告。各区公告查询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点击“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北京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通知公告发布渠道”进行查询。

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6.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1.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6.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认定流程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1.体检

已取得指定机构体检证明且结论日期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2)体检结论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日期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2日之间,且于“网上办理”人工网上复审结束(2026年4月2日16:00)前提交成功的,体检结论有效。

2.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

(2)报名网站: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

(3)报名入口:使用电脑登录网站,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点击相应认定事项后方的“网上办理”,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进行认定报名。

(4)填报信息时,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第一次报名确认点”。

(5)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依次完成“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的步骤完成认定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下载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

3.网上办理

申请人应于3月31日9:00至4月3日13:00,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点击相应认定事项后方的“网上办理”,或关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资格认定”栏目,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的审核结果:

(1)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2)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在4月2日16: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申请网上复审。认定机构将在4月2日16:30前完成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3)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完成认定。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与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联系010-82089117。

4.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4月3日13: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需提前在审核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备齐相关凭证,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咨询电话010-89150066)一层B区出件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5.2026届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

在报名填写“是否在校生”信息项时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需上传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户籍、居住、学籍等证明

(1)户籍证明

具有北京市户口的,需上传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

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需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2)北京市居住证

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调取“京通”小程序的电子居住证并截图上传,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3)学籍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现役军人证明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图片,证明格式依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如系统未匹配成功可自行上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图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5.其他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2)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报名时考试类型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在“网上办理”时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图片;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图片。

(3)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网上办理”期间联系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2.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当年取得的学历,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3.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河北省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3.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且毕业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中职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在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安排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查看该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

未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认定材料,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审核确认;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需在报名中上传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是否有机构留言或提示信息,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河北省各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相关公告发布渠道,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河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

(二)体检安排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申请人需按照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附件1、2),并用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报时,需选择户籍地、居住证申领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含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并选择该市所辖区县确认点进行材料审核确认。完成报名后,点击“注意事项”,可以查看具体确认方式和要求。需要现场确认的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扫码并手写签名上传。

3.申请人可在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或“材料待完善”时,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发放时间一般在认定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由各市认定机构自行发布领取公告。申请人需随时关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并按照网上填报的证书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收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今年上半年认定取得的证书,最晚于当年8月中旬以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教育部官网“服务”栏目提供信息查询。如新取得的证书,因申请人入职时急需进行信息查询的,可与发证机关联系。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如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如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确申请人属于该驻冀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材料

1.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5.符合认定条件的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学历信息核验,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等级相关信息。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各区县确认点,无需本人提交。体检结果仅在今年上半年认定期间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需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市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附件: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3日 

西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为了规范西安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安市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发证机构发布的公告)。

二、受理时间、地点及证书领取

(一)受理时间:2026年3月16日—6月22日工作日内均可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受理地点: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102室 , 联系电话:029-87274558)。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受理之日的次月10号(如遇法定节假日,领取将顺延至假期后首个工作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委托他人领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本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身份证号码,持证人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持证人需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docx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3.委托书.docx

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2026 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使用教育部指定全国唯一测试报名系统。请参测人员按照西藏民族大学普通话测试站发布的具体报名时间(3月14日 10:00——3 月16日17:00),登陆https://bm.cltt.org 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后报名,本次考试时间为 3月21日、3月22日,请各位师生自选时间报名,本次测试仅限西藏民族大学全体师生。 

一、报名信息提示

1.填报信息准确

参测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2.照片要求

上传照片须为 390*567 像素白底、免冠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照片不符合系统要求,则影响报名。

3.报名费用

普通话测试实施机测,收费标准参照《西藏自治区关于普通话水平等级收费项目标准的批复》(藏财综字【2011】28 号),30 元/人。

二、注意事项

1.缴费确认时间

各学院指定学习部负责人按照系统审核的报名信息表收费,于3月18日上午 12 点前到教务处实践实验科缴费,再由教务处统一上交学校财务处。

2.遵守考场纪律

参测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测试站点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按照《西藏民族大学违纪处分管理条例》处理。

3.携带有效证件

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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