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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六)考生需提前到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面试现场确认做准备。
   二、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18日;
  审核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21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24:00)。
  (二)考试日期2019年3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3月9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三、考试对象
  (一)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按相关流程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才具备报考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2019年1月15日至18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完成注册,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考生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请考生上传照片时严格按照要求选择适合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二)考生信息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因为网上审核无法核实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请考生如实填写。若面试现场审核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后,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凡未在审核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将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科。考生在确认审核通过后,尽快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19年3月4日-3月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2019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必须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复核。成绩复核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核,复核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告知考生。
  七、其他说明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各类别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代码为:小学201A、202A,考试内容暂与201、202相同。初中、高中、中职均为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301、302相同。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q.cn/)查询《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重庆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附件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地      址 咨询电话
1 万州区招办 万州区白岩路256号教委大厦三楼 023-58222120
2 黔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黔江区城西街道武陵山路80号 023-79233722
023-79222436
3 涪陵区招办 涪陵区乌宝路三号教委小区 023-72226059
4 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 渝中区较场口85号附3号 023-63801693
023-63809590
5 大渡口区教育考试中心 大渡口区钢花路848号2-1 023-86192049
6 江北区考试院 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区教师进修学院负一楼 023-67872274
023-67854287
7 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 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 023-86056003
8 九龙坡区招办 九龙坡区新华七村1号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315 023-68653621
9 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22号南岸区教委二楼 023-62839574
10 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 北碚区光荣村199号(北碚区胜利路竟发购物中心旁上行50米) 023-68862958
023-68863487
023-68296161
11 万盛经开区教育考试中心 万盛经开区勤俭路10号 023-48271272
023-64183283
12 长寿区自考办 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 023-40252214
023-40244467
023-40253262
13 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 巴南区政府6楼619室 023-66220196
14 綦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65号(实验中学上行50米左侧) 023-48665098
15 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发街29号 023-67814123
16 江津区招考办 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336号(原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楼) 023-47559792
023-47559781
17 合川区教育考试中心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10楼) 023-42730591
18 潼南区招办 潼南区桂林街道春阳街166号 023-44551119
19 铜梁区教育考试中心 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民营街109号(区教委内) 023-45678043
023-45218474
023-45678040
20 永川区招办 永川区枣园路26号(永川区教委一楼) 023-49851362
023-49864071
21 大足区招办 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11号
(大足区教委北楼2201室)
023-81091027
023-64382169
22 荣昌区招办 荣昌区宝城路一段196号  (区教委内102室) 023-46772576
023-46781498
23 璧山区招办 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新人民广场政府大楼2号楼319室) 023-41423408
023-41698447
24 垫江县教育考试中心 垫江县桂溪街道文化路79号 023-74669371
023-74669363
25 南川区招办 南川区公园路57号 023-71423175
26 丰都县招办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38号 023-70714013
27 武隆区招办 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0号 023-77722456
28 梁平区教育考试中心 梁平区梁山街道名豪商贸区6幢4楼 023-53239319
023-53239339
29 开州区招办 开州区人和路5号 023-52991162
023-52991105
023-52991107
30 忠县招办 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42号(县教委3楼) 023-54240554
31 云阳县招办 云阳县大雁路170号招生办(电教馆2楼) 023-55151831
023-55151816
32 奉节县教育考试中心 奉节县西部新区胡家社区桂圆路教委 023-56561052
33 巫山县招办 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西路教师新村
(原西坪幼儿园4楼)
023-57683620
3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考试中心 石柱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1号2号楼 023-73332156
35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教育考试中心
彭水县汉葭街道鼓楼社区7号 023-78492053
3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办 酉阳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11号 023-75552601
3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办 秀山县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39号附1号教委五楼 023-76662723
38 重庆师范大学 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中路37号教务处 023-65910131

附件3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
复核申请表
(样张)

 

准考
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核查
科目代码
网站
查询分数
联系电话
           
   
   
 
申请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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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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