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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诸暨市2019年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金华诸暨市2019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相关部门审批,决定公开招聘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不断提升师资质量,优化队伍结构,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按招聘岗位分A、B两类招聘对象。

  (一)A类招聘对象

  同一学历层次首次参加我市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校园招聘除外)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对应专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

  (二)B类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2.因夫妻两地分居等原因申请调入诸暨任教,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教龄满三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0日以后出生)的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172名。

  (一)A类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信息技术5名、音乐7名、美术7名、体育7名。

  中学岗位:语文10名、数学5名、英语6名、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10名、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5名。

  小学岗位:小学语文24名、小学数学20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科学3名、特殊教育1名。

  幼儿园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岗位:学前教育25名。(注: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公办幼儿园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批复》(诸编[2018]42号))精神,我市试点幼儿园新进人员一律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新进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员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编制使用计划申报核准和公开招聘等制度,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干部任用、人员流动、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工资福利、考核奖励、进修培训、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与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相同政策,享有同等待遇”。下同)

  (二)B类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信息技术2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

  中学岗位: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2名、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2名。

  小学岗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

  幼儿园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岗位:学前教育15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资质

  报考人员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1.A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报考人员限报对应学段岗位;A类其他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对应原则自愿选报学段岗位;A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设置岗位的,可选报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岗位。

  2.B类报考人员须按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报考对应岗位;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无相应岗位设置的,可选择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近的岗位报考。

  (二)报考手续

  因制作准考证需现场拍照,报名手续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办理。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诸暨市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携带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A类: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学校证明(附件2,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加盖学校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非诸暨生源考生或所学专业与高校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指定网站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站地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非诸暨生源的高校第一批录取的考生须由学校开具录取入学批次证明;④户口簿及复印件;⑤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随带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⑥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B类: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④30周岁以上考生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⑤户口簿及复印件;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诸暨市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盖章;⑦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3.申请调入的外县市教师: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结婚证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④在编在职及教龄满三年相关证明材料(教育行政部门盖章);⑤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⑥因夫妻分居申请调动的,在诸暨一方的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及复印件;⑦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2日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四)报名地点

  浣东北路51号三楼会议室。

  (五)收费

  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门科目50元。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1.考试科目

  特殊教育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一门科目的考试;其它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含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幼儿园的岗位要求,分别命制试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中小学共用岗位、中学岗位以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其中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以初中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以小学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小学科学以初中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幼儿园岗位以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

  具体考试范围请参考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音乐、美术、体育等浙江教育考试院未编制《考试说明》的学科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相关学科知识。

  3.考试地点

  诸暨市职教中心

  4.考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

  5.有关说明:

  (1)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转报相近专业岗位,其他人员不再转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2日,凭《核对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浣东北路51号一楼大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4)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30%。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者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聘用办法

  1.确定上线人员。根据总分(总分=笔试总成绩×50%+面试×50%),按照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现象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上线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数时,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该学科岗位最后一名不予聘用。

  2.组织上线人员体检。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74916/index.html)公告公示栏。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上线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确定正式聘用人员。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正式聘用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报到。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8月15日前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向诸暨市教育局党建室报到,逾期作放弃论。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5.择岗。教育局公布具体岗位,聘用人员(同一学科的A类、B类聘用人员合并)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就业岗位。

  6.聘用人员为在诸规模较大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的,按市政府原有相关规定落实工作岗位。

  7.尚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离教师岗位。

  8.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与监督

  1.2019年1月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http://www.zhuji.gov.cn/)和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74916/index.html)公告公示栏、诸暨日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生成绩、体检、上线、聘用名单及相关通知、信息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发布。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招聘工作将依法依规、严密有序地进行。对招聘工作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575-87029512(党建室)。

  附件:

  1.浙江金华诸暨市2019年度教师招聘公告诸暨市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2.浙江金华诸暨市2019年度教师招聘公告学校证明(样张).doc

 

           诸暨市教育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

 2019年1月10日

浙江金华诸暨市2019年度教师招聘公告诸暨市2019年度教师招聘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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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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