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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市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张家港市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市幼教、职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经研究,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职业学校备案制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报考职教专业类暂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15日至2001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大专学历报考的社会人员限张家港市生源地或张家港市户籍。

  已经在张家港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考备案制教师岗位,户籍不限(须在2018年9月份代课教师名册内)。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按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名。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录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张家港市户籍报考。

  (八)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9年2月15日前,在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具有2年及以上累计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19年张家港市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类别,并限报一个职位代码。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到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1号)报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成绩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2019年7月10日之前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市人社局出具的报名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2019年7月10日之前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留学归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还应出示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三)其他

  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第一轮考试(笔试及技能加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9日上午,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具体笔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加试项目

  (1)幼教

  项目一: 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儿童舞。指定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项目三:儿童画。指定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2)职教专业类

  ①机械:数控技术

  ②电工电子:PLC编程

  ③电气: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及微型处理器控制

  ④服装:服装结构与工艺(零部件制作)

 ⑤计算机:计算机组装与服务器配置

  2.加试时间及地点

  (1)2019年3月9日上午笔试之后,即进行幼教儿童画技能加试。

  (2)职教专业技能加试时间为2019年3月9日下午。

  幼教其他技能加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具体安排于3月9日另行通知。

  (3)技能加试地点:幼教在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职教在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沙洲西路109号)。

  3.技能加试总分:100分。技能加试成绩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其他:技能加试成绩(除幼教项目三外)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凡有加试项目的,按笔试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

  (四)成绩查询

  成绩于3月上旬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第二轮考试(面试)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其他: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40%、第二轮考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总成绩当天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告知体检、政审等事项。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2.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报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其中,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录用资格。凡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新录用职教专业学科人员须签订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书中约定,凡三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2019年张家港市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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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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