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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梁溪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市梁溪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7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28名,幼儿园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条件:
  (1)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8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9年应届大专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4.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社会人员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岗位代码为1048-1052、1061-1065、1107、1108的教师岗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5)现役军人;(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9年9月1日向前推算。
  3.现仍在职的事业编制教师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二)》。
  三、报名
  详见《2019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107、11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幼儿园教师加试;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笔试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知识占30%(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视为放弃本次新教师应聘资格),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查)占70%,折算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不含幼儿园教师)在录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40%,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在录取总成绩中占比为30%。
  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时间:2019年3月2日。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查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成绩将在笔试(不含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参加专业技能考查的笔试成绩公布将在专业技能考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公布。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专业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加试成绩在录取总成绩中占比为30%。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成绩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公布。
3.根据考生(不含幼儿园教师)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幼儿园教师按照笔试成绩占30%,加试占3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然后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梁溪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考察: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进行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2019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进行公示。
  3.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19年8月10日前处理完成。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梁溪区教育局调配。
  5.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6.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八、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33993、85057395(工作日9:00-17:00)。
  九、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十、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0-85050186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监察室:0510-83158103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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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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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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