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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宜兴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尚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承诺于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日。

  7.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含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含即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

  (2)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2017届、2018届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8.2019届宜兴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6)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30

  2.报名网址:http://www.yxjyxx.net/(宜兴教育信息网)

  3.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2月17日9:00—2月22日16: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2月17日9:00—2月23日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可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市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下午4∶3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因考生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在指定时限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3月2日(开考后15分钟,停止打印)。

  三、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或笔试+技能测试。笔试与无锡市区同步进行。

  ①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小学科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理论课教师岗位的,参加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烹饪、商务助理、服装设计与工艺、景区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网络工程教师岗位的,首先应参加教育公共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报考上述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宜兴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专业技能测试×70%。

  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2。

  ③第一阶段考试满分为100分(或折算成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第二阶段考试人选)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试讲)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2.第二阶段: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按第一阶段成绩(占40%)和第二阶段成绩(占60%)计算出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参考附件3,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的合格证及最迟于2019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4.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拟递补对象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其中初中缺额从同岗位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中递补,小学缺额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

  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按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②应聘人员放弃签订或在指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合同》者;

  ③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④拟录用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⑤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19年7月15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者;

  ⑥拟录取人员放弃聘用者;

  ⑦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4.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19年7月15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特指提供网络申领截图,截图的当前状态为“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招聘部门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在录用时间满一年至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期间,均按试用期管理,截止到2022年7月15日,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则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满足学段、学历条件,提前公布需求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7.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 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ixing.gov.cn/rsj/

  宜兴教育信息网:

  http://www.yxjyxx.net/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87974858。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行风办: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附件1.2019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doc

附件2.2019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一阶段考试形式、内容一览表。.doc

附件3.2019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工作时序安排。.doc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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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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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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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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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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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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