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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江阴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对口,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四)年龄:

  A、B类岗位: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后出生);

  C类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27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后出生)。

  (五)户籍和生源地:

  1、A、B类岗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2、C类岗位:限江阴市户籍。

  3、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户籍不限。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1、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1081)岗位的考生,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

  2、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高校岗位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现为地方政府注册(备案)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职称,学校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具有幼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职称,幼儿园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1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2月23日9:00—2月27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2月23日9:00—2月27日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2月23日9:00—2月28日16:0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4:00—16: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开始时间:2019年3月7日9:00。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含加试)。笔试时间:3月10日上午,技能操作测试时间:3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A类岗位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1),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其中特殊教育岗位(109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音乐、美术岗位另需专业加试(加试项目见附件1-1“其他要求”一栏)。其中音乐岗位加试可二选一,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①钢琴自弹自唱;②其它乐器(键盘及小乐器除外)+钢琴自弹自唱(分值为其它乐器30分、钢琴自弹自唱20分)。

  3、总成绩。

  无专业加试的岗位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

  (二)B类岗位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对专业测试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

  总成绩以百分制按比例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及各环节占比详见附件1-2。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附件2-2。

  (三)C类岗位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分五组进行,组别通过抽签确定,每组招聘10人。

  3、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分别见附件3-1、3-2。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含加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作出是否聘用决定。

  七、公示及聘用

  1、A类岗位拟聘用人员实行市管校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考生,由各组总成绩第一名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以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5。

  C类岗位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聘用单位。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八、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九、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律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85。

附件1-1、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A类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1-2、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1-3、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1、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A类岗位笔试大纲.doc

附件2-2、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专业测试大纲.doc

附件3-1、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A、B类岗位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要求.doc

附件3-2、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要求.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2019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xls

江  阴  市  教  育  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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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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