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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364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364人,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人(应往届毕业生128名、在职教师190名、骨干教师40名)、财务人事专员6名。具体岗位、学科及条件见《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2017届、2018届、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个别偏远学校岗位学历条件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2.年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即高中、初中、小学阶段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下同)或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在职教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职前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教年限及资历:35周岁以内(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至少具有2学年以上不间断普通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即2017年9月至今在一线教学岗位);35周岁以上(198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应聘人员至少具有5学年以上不间断普通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即2014年9月至今在一线教学岗位)。中职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和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算(下同)。

  (三)骨干教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教年限:2011年9月至今不间断在普通中小学校担任一线教学工作。

  5.资历:必须已聘任中小学一级(即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中小学高级(即副高)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有效期内或称号保持者);

  (2)获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区级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有效期内或称号保持者);

  (3)近五年(即2014年1月1日后,下同)地级市及以上十佳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4)近五年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一等奖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5)近五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获部级优课的。

  (四)财务人事专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或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专业(参考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会计职称的;

  (2)2017年9月至今不间断(即两学年)在普通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从事财务或人事工作。

  上述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应聘幼儿园及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骨干教师招聘程序见附件2):

  (一)岗位查询

  2019年2月15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体音美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2月21日—2月24日每天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关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申报有专项特长要求的岗位必须在“备注”栏填写专业特长。申报在职教师岗位必须在“备注”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申报骨干教师岗位应在“备注”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和符合报考资历的荣誉。申报财务人事专员岗位应根据本人情况在“备注”栏填写所取得的会计类证书或从事财务、人事工作经历。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0日12:00至2月25日18: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2月25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达3:1比例的岗位,报名未满3人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3人以上岗位招聘计划做相应核减。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2月20日12:00至2月26日18: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进行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免笔试资格认定

  具有中小学高级(即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或达到相应要求的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应聘人员,可免笔试(免笔试条件详见附件3)。

  免笔试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时间为:2月24日—2月25日,9:00-17:00;地点:光谷教育发展研究院二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四路9号)。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6日9:00至3月10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星期日),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财务人事专员岗位为《教育财务人事综合知识》)两门,按4:6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六)资格复审

  2019年3月下旬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2019年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八)体检、考察和签约

  骨干教师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成工作小组,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学校签约。

  凡拟聘人员不能按时调档、签约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九)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人员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后,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认定到相应登记岗位。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

  (二)引进的骨干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8—12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安家补助费。

  (三)“名校长”和“省特级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引进的“名校长”和“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0万元,有报名意向的人员可将简历发送至2321033415@qq.com(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四)补充说明:

  1.应聘人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至少两种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或年度考核表、社保缴费清单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办理岗位聘任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方可计算工龄。

  3.本次招聘人员一经录用,至少在相应岗位服务3年,其中财务人事专员录用后须在财务人事岗位上服务至少3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19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5.未在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八)本次招聘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7880015。

  咨询电话:027-67880466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7023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列表:

1.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骨干教师招聘程序 .doc
3.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免笔试条件.doc
4.武汉东湖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
5.武汉东湖高新区骨干教师应聘简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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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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