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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2019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昌邑2019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2019年上半年昌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近期开始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2日,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一、测试人员范围

    1.未持有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

    3.修满一年普通话课程的职业学校学生;

    4.其他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

    5.开展普通话县域验收工作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

    按照《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鲁语委字〔2009〕7号)要求,高等(技师)院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由高校负责,市县两级测试中心不承担该类人员的测试任务。以上测试人员范围只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潍坊本地的人员,如工作单位在潍坊,但户籍不在潍坊,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若无上述证明,则不能进行缴费。为了区分测试人员身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可随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城市选择→“潍坊”→根据测试日期选择测试站点(昌邑测试时间是4月10日)→报名→按照报名要求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2.如实填写。考生仔细填写有关信息,带﹡为必填内容。

    3.考生选择相应的考试批次,如在昌邑考试的考生选择测试地点显示为“昌邑市”的考试批次。

    4.添加照片。必填信息填写完并确认后,点击“浏览”,上传照片。

    5.审核提交。确定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未上传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考生自负。

    三、现场缴费

    根据《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潍坊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潍财综〔2017〕24号)要求,自2017年6月开始,恢复我市普通话水平收费项目,其中学生(职业学校)每人次25元,其他人员每人次50元的标准收取(发改价格〔2003〕2160号)。考生报名成功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测试点现场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查看报名页面的“考生须知”,逾期没有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四、注意事项

    1.在报名信息填写界面中,测试日期(批次)与测试地点是协调一致的,要看准选择。

    2.测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测试场次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地点:昌邑市外国语学校。

    4.本次普通话测试考前培训可查看随文附件ppt自行学习。

    5.考生需带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缴纳测试费用,现场缴费审核成功后,考生可在正式考试前一周内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测试缴费及审核地址:昌邑市外国语学校西门(富昌街与文昌北路交叉路口向北300米路东)。

    6.测试咨询电话:0536-7212217。

    7.测试合格者,可在6月份到测试点联系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不合格者在3个月后方可重新报名补考,相关通知公告请及时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查询。

    报 名 须 知

    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或报考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3月14日-15日前往测试点缴纳普通话测试费用(现金),收费标准为学生(高校学生除外)每人次25元,其他人员每人次50元,若超过缴费时间未缴纳测试费导致不能参加正式测试,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以上测试人员范围只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潍坊本地的人员,如工作单位在潍坊,但户籍不在潍坊,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若无上述证明,则不能进行缴费。为了区分测试人员身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可随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考试只允许潍坊地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高校考生以及外省市非潍坊地区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报名审核不通过,且无法删除信息,考生无法再报其他测试点。

    3.考生填写完信息提交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这里的“报名成功”只是预报名成功,预报名后测试中心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因未上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造成的报名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报名页面未显示本人标准照片的考生将作报名无效处理。

    4.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通过“报名查询”功能核实信息有无错误(特别是考生照片),如因个人原因未上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正式测试,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5.考生选择的测试日期为预测试日期,根据报考情况,正式测试日期可能有所调整,具体测试日期、地点及报到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考生信息上报要求

    1.考生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要注意核对,与身份证一致;

    2.考生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3.考生相片比例建议为390*567像素(宽*高);

    4.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5.每个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证件号码”,如:考生的证件号码是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且该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6.考生相片的背景色应为蓝色、红色或白色。

    点击下载>>>2019年昌邑市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方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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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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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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