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温州乐清201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温州乐清201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乐清)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高物联网工程、职高烹饪实习指导师、特殊教育岗位(不含特教语文、特教数学、特教体育、特教美术)户籍要求放宽到浙江省。

  以下应届毕业生报考对象不受户籍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原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体艺类);

  3.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浙江省级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和学前教育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小学体育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报考中学和职高学科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职高实习指导师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2.教师资格证:报考对象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历史与社会等专业可报考社政和品德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职高专业课报考者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可先予以报考。

  3.专业:报考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资格的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今年暂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07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乐清市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报考岗位及要求

  招聘具体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乐清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8时—3月5日24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局网链接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6日0时—3月7日24时。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0时—17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3月8日0时—3月9日24时。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学前教育A岗位不受3∶1限制)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9年3月10日15时—17时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打印准考证:4月10日至12日考生可以登陆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时间:2019年4月13日(以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

  上午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        学科专业知识。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本次考试省统考科目采用网络评卷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3人及以下学科按2∶1,职高烹饪实习指导师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乐清教育局网站。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19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但须在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专毕业生须出具高校的师范类学籍证明或其他师范类的证明材料(职高实习指导师、小学体育岗位除外),但7月15日前必须将学历证书送到教育局审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其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相关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职高实习指导师,模拟上课占20%,专业技能测试占80%)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规程届时发布在乐清教育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1.初定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1∶1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初定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分者;(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3)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报考对象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并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体检考察入围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已公布的招聘计划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

  3.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3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1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1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和职高实习指导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二)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市教育局。

  (三)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

  (五)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乐清教育局网址:

  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390189/index.html

    咨询监督电话:

  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社局);

  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529901

  (八)本通知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乐清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乐清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岗位(学科)

岗位数

相关学校及岗位数

资格要求

备注

高中语文

1

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高中数学

2

大荆中学、柳市职业技术学校

 

高中英语

1

柳市职业技术学校

 

高中历史

1

大荆中学

 

职高计算机

2

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柳市职业技术学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职高机械

1

柳市职业技术学校

职高电子商务

2

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柳市职业技术学校

职高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2

柳市职业技术学校(2)

职高物联网工程

1

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全日制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户籍要求放宽浙江省

职高烹饪实习指导师

1

雁荡山旅游学校

全日制中餐烹饪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初中语文

2

大荆镇第三中学、北白象镇茗西学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初中数学

4

智仁乡中学、雁荡镇第一中学、芙蓉镇中学、北白象镇茗西学校

 

初中英语

3

雁荡镇第一中学、仙溪镇中学、白石中雁学校

 

初中科学

1

大荆镇第三中学

 

初中社政

2

虹桥镇实验中学、翁垟第一中学

 

初中体育

1

柳市镇第六中学

 

初中信息

2

大荆镇第一中学、大荆镇第三中学

 

小学语文A

13

大荆镇第三小学、大荆镇第四小学、湖雾镇小学、智仁乡寄宿小学(2)、仙溪镇第二小学、芙蓉镇第一小学(3)、雁湖希望小学、清江镇第一小学(2)、虹桥镇第十二小学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小学语文B

13

淡溪镇第一小学(2)、淡溪镇第三小学、翁垟第五小学、石帆第二小学、柳市镇第四小学(2)、柳市镇第七小学、柳市镇第十小学、柳市镇第十一小学、柳市镇第十二小学(2)、柳市镇第十六小学

 

小学语文C

13

柳市镇第五小学(2)、柳市镇第十七小学、北白象镇万家学校、北白象镇第三小学、北白象镇第四小学、北白象镇第五小学、北白象镇第六小学、北白象镇第七小学(3)、磐石镇小学(2)

 

岗位(学科)

岗位数

相关学校及岗位数

资格要求

备注

小学数学A

11

大荆镇第四小学、芙蓉镇第二小学、翁垟第五小学、白石小学、柳市镇第五小学、柳市镇第七小学、柳市镇第九小学、柳市镇第十小学、柳市镇第十二小学、柳市镇第十五小学、柳市镇第十七小学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小学数学B

9

北白象镇万家学校、北白象镇第三小学(2)、北白象镇第四小学(2)、北白象镇第七小学(2)、北白象镇第八小学、磐石镇小学

 

小学英语

7

大荆镇第六小学、南岳镇小学、柳市镇第十四小学、北白象镇第一小学、北白象镇第五小学、北白象镇第六小学、磐石镇小学

 

小学科学

11

雁荡镇第一小学、虹桥镇第五小学、淡溪镇第一小学、柳市镇第五小学、柳市镇第六小学、柳市镇第十二小学、柳市镇第十六小学、柳市镇第十七小学、北白象镇第一小学、北白象镇第四小学、北白象镇第五小学

 

小学体育

6

白石小学、石帆第二小学、柳市镇第十六小学、北白象镇茗西学校、北白象镇第七小学、磐石镇小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相关专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小学音乐

5

大荆镇第四小学、雁荡镇第一小学、石帆第二小学、北白象镇第三小学、磐石镇小学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小学美术

5

大荆镇第一小学、虹桥镇第三小学、柳市镇第四小学、柳市镇第十六小学、北白象镇第一小学

 

小学信息

3

蒲岐镇第二小学、翁垟第二小学、白石小学

 

小学心理健康

1

柳市镇黄华实验学校

 

特教语文

1

市特殊教育学校

同小学语文岗位

 

特教数学

1

市特殊教育学校

同小学数学岗位

 

特教体育

1

市特殊教育学校

同小学体育岗位

 

特教美术

1

市特殊教育学校

同小学美术岗位

 

特殊教育

2

市特殊教育学校

全日制师范类特殊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户籍要求放宽浙江省

岗位(学科)

岗位数

相关学校及岗位数

资格要求

备注

学前教育A

1

柳市镇西城幼儿园

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限2007年乐清市教育局派遣至民办幼儿园对象

学前教育B

17

市中心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大荆镇第一幼儿园、大荆一幼镇安园区(2)、大荆镇第二幼儿园(2)、智仁乡幼儿园(2)、雁荡镇第二幼儿园(3)、仙溪镇第一幼儿园、龙西乡幼儿园、清江镇北港幼儿园(2)

 

学前教育C

18

市中心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清江镇北港幼儿园(2)、芙蓉镇雁湖幼儿园(5)、南塘镇幼儿园(2)、虹桥镇仙垟幼儿园(3)、蒲岐镇幼儿园(3)

 

学前教育D

16

市中心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龙凤桥园区、城东街道云海幼儿园、翁垟幼儿园(3)、石帆幼儿园(3)、天成幼儿园(3)、柳市镇象东幼儿园、柳市镇西城幼儿园

 

学前教育E

1

市机关幼儿园龙凤桥园区

限男性

合计

185

     

 

  备注: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统一命题的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网址为:http://www.zjzs.net/moban/index/4028485068358e3b01692276682d0c95.html;没有统一命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委托命题。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662837062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 zjjszgksw

 

温州乐清201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