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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2019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尤溪县2019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尤溪县2019年各类学校及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44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63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2019年尤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现将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2019年尤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250名(其中中学28名、小学172名、幼儿园5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9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7.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福建省在编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与方法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应聘人员不论是本科还是本科以上学历,都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k.eeafj.cn)进行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直接于2019年5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应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网上报名后要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

  3.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并审核通过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招聘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者须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证明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试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采取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和我县组织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生本人应按系统通知时间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2.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报考人员,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加5分。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19年5月16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尤溪县政府网(www.fjyx.gov.cn)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三)面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8〕96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面试资格复核和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在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面试方案和面试人选将在尤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面试合格线为70分(100分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和聘用。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县教育局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同一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完成。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核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成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同分判定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的专业成绩排列。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则增加一场笔试,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再增加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最后一次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被取消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县教育局组织聘前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时如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岗

  中小学幼儿园同一学科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还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没按要求参加选岗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严格按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

  2.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尤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报考者在体检、考核、签订协议、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尤溪县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政策和资格条件等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598-6324826(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网上报名和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电话:0598-6337930。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尤溪县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尤溪县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3.2019年尤溪县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尤溪县教育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尤溪县委编办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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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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