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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州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阿坝州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于2019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及其他人员。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相一致的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已取得了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考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医学等专业的普高全日制专科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专业的普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4月2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等项目人员。
(二)招聘范围
  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2016年3月15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3月27日至2001年4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以调整后的为准。招聘名额为381名,其中教育类岗位招聘124名,卫生类岗位招聘122名,综合类岗位招聘135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7日至4月2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9年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5至30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4.资格初审。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初审合格者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卫生类临床岗位报考者学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学历审核”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3月27日至4月4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农林水岗位、地质矿产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5:1,其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需退费的由考生之家网站向报考者退费。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7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 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教育类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藏语文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藏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数学(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数学(藏)专业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其他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25%+《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党校教师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卫生类(含中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卫生类(不含中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卫生类藏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6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综合类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综合类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学科知识》,除藏语文、数学(藏汉双语)教师岗位外的其他藏汉双语教师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现代教育技术、科学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报考藏语文、数学(藏)教师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藏语文、数学(藏)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知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信息表(教育类)》。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藏医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岗位需求信息表(卫生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藏汉双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中小学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全国卷)。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为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28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2019年6月4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综合类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教育类、卫生类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中小学(含党校、中职校)、特殊教育、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藏语文、藏汉双语教师岗位以用藏语上模拟课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综合类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州面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认定教师资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教务处及当地教师认证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原件, 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级别:初级〔士〕,类别:护理学)”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辞职、辞(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解)聘的证明书;报考面向“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报考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通知,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通知),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加分政策
(一)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不含2016年3月15日以后迁入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户籍的考生。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3.5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三)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且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村官加分证明样式,点击下载>、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二)、(三)、(四)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由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2019年5月3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其余加分,由应聘人员在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将加分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登记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七、优先聘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外,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退役军人,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教育类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卫生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卫生类岗位划分为含中医岗位、不含中医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核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第二纪检组(联系电话:0837-282577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须在州内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报考县(市)、乡(镇)事业单位的,须在招聘县(市)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5770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12333
                              0837-2822793
阿坝州教育局                  0837-2821942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37-2822634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448627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420300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232680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725772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723833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52109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97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292346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8991643
 
附件:1.阿坝州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教育类)
          2.阿坝州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卫生类)
          3.阿坝州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综合类) 

 
 
教师招聘交流群:724735159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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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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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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