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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南江县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巴中南江县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要求及南江县中小学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3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3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1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4月3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19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招聘进行资格初审,由县教科体局在网上对填报的《报考信息表》信息的完整性和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9年3月27日0:00至2018年4月5日下午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报考信息表》,于2019年4月9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606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1日0:00至4月27日上午9:00前以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page](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4月10日前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9年4月1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招聘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专业科目面试总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00)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606室)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规定提供加分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申请查分,委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公共课目成绩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2:1的直接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若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

  确定的面试入围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南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复审相同。

  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全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专业科目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page]七、体检

  在确定体检对象前,按照各招聘岗位学科和拟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该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以“说课”方式组织加试(下面环节及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说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全部参考考生笔试平均成绩。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综合考核。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选择岗位

  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

  1.选岗办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折合总成绩,由考生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分相同,则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2.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按选岗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5个工作日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根据川委办〔2014〕30号、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事业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直至办理聘用手续结束,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件,因丢失或损毁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科体局人事股: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8225189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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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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