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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招6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招63人公告

  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以下简称“东方实验中学”)是由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和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高水平、高品位全封闭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由东方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管理,是西南大学优质资源扶持地方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代表之作。西南大学将充分调动校本丰厚的基础教育、师范教育资源,配置到东方实验中学,并参照西南大学直属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标准对东方实验中学进行高标准、全方位的打造,力争通过3-5年的实践,努力让学校成为成海南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办中学。学校秉承“创建适合学生多元发展的教育,让每个孩子潜能的最优部分发挥到极致”的育人理念,从严管理,创新教学,开展活力教育,开发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打造成才校园,让学校的整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相融合,团队教育与目标教育相融合,思想教育与科学管理相融合,让学生“低进高出,高进优出”,实现学生多元发展的创新教育办学目标。

    学校坐落于海南省东方市市区康福路,紧邻海南西环高速、西环高铁,校园占地面积约368亩,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高中教师岗位(38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4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与健康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2名、通用技术1名。

(二)初中教师岗位(25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思品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体育与健康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1名。


  二、应聘条件

所有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

(二)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年龄为18—30周岁(即1989年 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意见书方可应聘。

    各岗位招聘人数及对应条件详见《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七)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八)失信被执行人。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十)目前为东方市在编在岗人员及特岗教师。
 

  三、招聘流程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重庆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西南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举办招聘会招聘教师。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jcjyjt.swu.edu.cn/)发布,并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推送。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提交材料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通过从本《公告》下载《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信息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电子相片,发送至邮箱2495444798@qq.com。受理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6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现场提交的材料,以便审核应聘资格。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2019年6月毕业的应聘者持学校师范类毕业及学历学位证明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3)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有工作单位及委培、定向人员提供);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半身照4张;

(5)填写《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1份。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前述两所大学应聘材料受理点现场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复印件存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6月毕业的拟聘用人员务必于7月30日前整理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在东方实验中学教师岗前期间提供给学校,以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生源条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岗位开考条件。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考核招聘不受比例限制。

6.实时发布工作动态。

    各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报名结束后,应聘者应实时关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jcjyjt.swu.edu.cn/),留意招聘工作动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西南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分设两个考点。考核方式按照人员类别采取考核招聘、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具体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西南大学普通师范生和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的全日制师范专业硕士毕业生,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免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后直接择优录用。面试考核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

2.公开招聘。

    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凡通过资格审查,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按照符合录用条件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笔试。

    中、高考考试科目的学科测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高考模拟题和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学科测试内容为:才艺展示,总分100分,笔试达到60分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取平均分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学科的岗位需求确定拟聘人员。因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拟聘人员提供近1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附件3)执行,体检表提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并提交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应聘者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东方市政府审批。(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补聘。)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应参加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离职、解聘等)的,每服务期少1年,须按每年人民币壹万元计算付违约金。

(二)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发放。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另外享受学年绩效考核工资,学年末考核,优秀等次5-6万元,称职等次3-4万元。鼓励公费师范生报考东方实验中学,一经录用,属海南籍的每人奖励5万元,其他公费师范生待遇另行商定。东方实验中学为每位教师提供单人间、免房租、基本生活设施较齐全的周转宿舍居住。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硕士生享受7.2万元的购房补贴,本科生享受5.4万元的购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及条件按照《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东办发〔2019〕2号)执行。符合有关条件,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可优先安排购买东方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707、19923929175。

(二)应聘材料受理点地址。

1.西南大学南区行政楼110-2

2.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六、本公告由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海南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招63人公告附件1: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海南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招63人公告附件2: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海南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教招63人公告附件3: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doc

                          

 

 

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

2019年3月15日

备考资料

http://www.yishixue.com/live/204.html

【2019教师招聘全国班: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
http://www.yishixue.com/live/205.html
【2019教师招聘全国班: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招聘群:646068124

https://jq.qq.com/?_wv=1027&k=5pJ3H8q【点击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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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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