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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硚口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硚口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4月4日;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9日;
  3.证书颁发时间: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查询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到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二、认定范围
  申请人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硚口区的中国公民(在硚口区学习、工作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硚口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规定的。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5.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
  1.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2019年3月26日—4月4日之间的工作日7:00—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①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②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前提是高校在3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申请开通该校确认点)。
  3.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姓名、身份证、密码等信息,这是以后重新登录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㈠   时间
  2019年4月15日—4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㈡   地点
  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㈢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由申报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8.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
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本人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社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由各区确认点发函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市教育局将集中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附后)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鉴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即将启用新的信息系统,本公告发布后,我局依市教育局精神还将视新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补充。
  (五)硚口区教师资格认定地址: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联系人:程老师、赵老师、肖老师、宋老师、田老师  
  电话:027-83618175
附件:
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2019.3)

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地   址 电 话
市第八医院 江岸区中山大道1307号 82712933
市中心医院 江岸区胜利街26号 82811080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汉口菱角湖路11号新华医院体检中心 65600849
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第十一医院) 江汉区香港路392号(唐家墩街心公园旁) 65650135
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山医院) 硚口区中山大道26号 83745993
市第一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85860666
市第五医院 汉阳区显正街122号市五医院体检中心 84812833
省人民医院 武昌区张之洞路99号解放路238号 88043130、13308621842
市第七医院 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87360911、87360913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67813242
市第九医院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68865319
华润武钢总医院 青山区冶金大道209号 86487163
省中医院光谷院区 洪山区珞瑜路856号 87748200
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洪山区关山大道216号 65399431
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东西湖区吴家山环山路81号门诊部三楼 83299369
武汉市太康医院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沿海赛洛城海康路6号 83081308
武汉协和医院西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58号 84289552
汉南区人民医院 汉南区纱帽街新城大道275号 84851406
协和江北医院(原蔡甸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成功大道111号 84906513
蔡甸区中医院 蔡甸区新福路516号 84943945
江夏区中医医院 江夏区纸坊大街370号 87952771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江夏区文化路特一号协和江南医院门诊五楼体检中心 87959103
黄陂区人民医院 黄陂区百秀街259号 61107706
黄陂区中医医院 黄陂区板桥大道61号 85901657
新洲区人民医院 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道146号 86921811
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 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1号 8696112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8679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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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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