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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恩施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恩施州2019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现将恩施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受理对象

  (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19年春季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恩施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户籍、居住地在恩施市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相关要求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本公告为准。

  (四)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职业技能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可以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011年以后入学的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人员,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三、申办步骤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4月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网络不开放,逾期网络自动关闭。请申请人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网报,以免申报操作过多造成系统故障。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1)正确选择网报入口。

  参加考试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2)认真填写网报信息。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虚报、错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

  (3)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恩施市教育局”。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恩施市教育局”。

  (4)按要求上传照片。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1寸近期免冠)需同底)。

  (5)其他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并确保通讯正常。

  ②请正确填报有效邮箱地址,以备遗忘登陆密码时找回密码。

  (二)个人承诺书

  《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三)体检

  1.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人到现场确认前。

  2.体检医院:恩施市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业务的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3.注意事项: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见附件5)与申请其他学段(见附件4)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不同,申请人根据自己申报的学段自行下载正反打印《体检表》,表上粘贴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登记照片,上交体检表时主动向医院说明体检目的和申报学段。

  (2)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早上空腹体检。

  (3)体检项目不完整、没加盖“根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结论章、没加盖医院公章、无负责医生签名的体检结果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4)体检结果由申请人自行领取,与其他资料一起在现场确认点提交。

  (四)现场确认

  1.社会人员确认时间、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确认地点:恩施市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2楼大厅(恩施市体育中心西侧) 联系电话: 0718-8262695 0718-8415531

  2.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所在学校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

  (3)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申请人页、全户页)核验后退回。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无此证可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反面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备注: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学信网查询方法:实名注册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反面打印普通话成绩查询页面)。备注: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查询网址:

  畅言网:http://article.isay365.com/chafen.html

  湖北语言文字网http://hbyw.e21.edu.cn/chaxun.php

  (6)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提交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复印件的需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

  (7)个人承诺书(在网报页面下载打印的,本人签字后上传的原件)。

  (8)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盖有公章、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9)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注意: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所有资料按“认定资料袋封面”所列顺序用牛皮纸质档案袋装好,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样本见附件2、3)。

  (五)资格认定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经“恩施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恩施市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证书。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恩施州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证书。

  (六)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2019年7月上旬。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证时间以中国硒都网(http://www.hbenshi.gov.cn)教师资格证领证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恩施市辖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市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主动与市教育局联系,开通现场确认点,并按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受理工作。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未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统一组织申报的,教育局不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责任自负。

  (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鉴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即将启用新的信息系统,本公告发布后,我局还将视新系统运行后的情况对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补充。

  (五)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

  3.《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恩施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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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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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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