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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县2019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如东县2019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0名、会计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如东县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如东县教育系统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网址:www.rdedu.net.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8日09︰00~4月11日17︰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8日09︰00~4月12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4月8日09︰00~4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职业高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篮球教练岗位以及会计岗位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由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按实收取。

  6.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予以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改报其它岗位。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8.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4月18日09︰00~4月19日18︰00登陆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12932。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职业高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篮球教练岗位以及会计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以及篮球教练岗位的(岗位代码为:08、09、18、19、20、21、34、35A、35B、36、37、38A~38G),需加试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岗位代码为:22~30),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考试、资格复审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报考教师、篮球教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2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80%。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从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2天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报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职业高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篮球教练以及会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报考其他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并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③大专学历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报考以下岗位的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技能测试内容:

  (1)体育(岗位代码:08、19、35A、35B):队列口令(40分)、足球(30分)、体操(30分)。

  (2)音乐(岗位代码:34):声乐(清唱,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4分钟。40分)、钢琴演奏(指定曲目,时间不超过3分钟。30分)、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30分):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不使用伴奏)或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

  (3)美术(岗位代码:20、36):命题创作(可以用水粉、水彩、中国画的形式完成,提供4开大小水粉纸和四尺三开半生宣纸各一张,其余绘画工具材料自备)(完成时间:60分钟。40分);人物全身速写(提供8开大小素描纸一张,其余绘画工具自备)(完成时间:30分钟。30分);美术字(完成黑白稿即可,提供8开大小素描纸一张,其余书写工具自备)(完成时间:30分钟。30分)。

  (4)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9、18、37):PPT课件制作(40分)、Flash动画制作(30分)、vb 编程(30分)。

  (5)学前教育(岗位代码:38A~38G):钢琴弹唱(指定曲目,40分)、续编故事(根据提供的故事内容续编故事发展情节,不超过5分钟。30分)、儿童画(30分)。

  (6)篮球教练(岗位代码:21):助跑摸高(30分)、往返运球投篮(30分)、定点投篮(40分)。

  (7)职教播音与主持(岗位代码:22):朗读(内容指定,不超过3分钟。30分)、模拟主持(内容指定,不超过5分钟。30分)、即兴评述(内容指定,不超过5分钟。40分)。

  (8)职教计算机(岗位代码:23):数据库配置(30分)、网络组建与维护(30分)、网页制作(40分)。

  (9)电子实习指导老师(岗位代码:24):单片机编程与调试(30分)、protel dxp(30分)、电子装配(40分)。

  (10)电工实习指导老师     (岗位代码:25):PLC编程及调试(30分)、电子装配(30分)、电动机控制电路的装调(40分)。

  (11)职教会计(岗位代码:26):登记账簿(30分)、编制会计报表(30分)、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40分)。

  (12)职教服装(岗位代码:27):   CorelDRAW绘制款式图(30分)、女时装立体造型(30分)、女式时尚上衣CAD板型制作(40分)。

  (13)职教建筑装饰(岗位代码:28):电脑效果图绘制(3DMAX)(30分)、装饰手绘表现技法(30分)、建筑装饰CAD(40分)。

  (14)职教汽车维修技术(岗位代码:29):汽车电器故障诊断与排除(30分)、发动机拆装(30分)、新能源整车故障排除(40分)。

  (15)汽车实习指导老师(代码:30):发动机拆装(30分)、整车故障排除(30分)、汽车门板修复(40分)。

  3.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后1天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技能测试所需工具(钢琴、计算机、体育器材以及职业高中专业教师技能测试材料、工具除外)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

  (四)面试

  1.报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职业高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篮球教练以及会计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

  (1)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于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

  4.面试的形式和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备课时间40分钟)按抽签序号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0分钟)。报考会计岗位的,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职业高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篮球教练以及会计岗位的。

  (1)不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有技能测试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仍同分的,一并进入体检;无技能测试的,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办法。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

  3.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的原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类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非应届生由用人单位在拟聘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于8月中旬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同分,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一并递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如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举报信箱:rdxjyjjcs@126.com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2019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27日

2019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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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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